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深中通道项目JD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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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广东省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00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基〔2021〕643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深中通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拨款46.5%,其他53.5%,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物资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深中通道全长24km,全线桥梁17km,海中隧道6.8km(深圳),沿线设置东人工岛、机场枢纽互通立交、海底隧道、西人工岛、伶仃洋大桥、万顷沙互通、中山大桥及各非通航孔桥,止于横门互通。包括隧道废水泵房2座、隧道雨水泵房6座、越浪泵房5座、供水泵房1座,高压细水雾泵房2座、消防泵房2座、轴流风机房3座。
为保障工程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等要求,制定了如下的质量检测计划书。工期29个月,计划20
6月建成通车。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邀请函附表(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自购物资招标包件划分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人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满足招标人供货高峰期需求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19年12月-2022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投标人需知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并填写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保证书、《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原件在投标时递交。投标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⑨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⑩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缴费截止日2023年03月2
17:30时前(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深中通道全长24km,全线桥梁17km,海中隧道6.8km(深圳),沿线设置东人工岛、机场枢纽互通立交、海底隧道、西人工岛、伶仃洋大桥、万顷沙互通、中山大桥及各非通航孔桥,止于横门互通。包括隧道废水泵房2座、隧道雨水泵房6座、越浪泵房5座、供水泵房1座,高压细水雾泵房2座、消防泵房2座、轴流风机房3座。
为保障工程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等要求,制定了如下的质量检测计划书。工期29个月,计划20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邀请函附表(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自购物资招标包件划分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人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满足招标人供货高峰期需求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⑦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19年12月-2022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投标人需知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并填写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保证书、《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原件在投标时递交。投标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⑨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⑩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缴费截止日2023年03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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