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合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融合智能终端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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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银政合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融合智能终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公安系统大力推行“智慧政务”服务工作,拟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框架下,研发融合智能终端,探索在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建立综合受理窗口,使办事群众在派出所即可办理交管、出入境、户籍、治安管理等领域的高频事项,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为落实好天津公安系统“智慧政务”服务工作,天津市公安局选取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为试点,与我行开展公安政务服务融合智能终端项目合作。为加强银政合作,我行拟对该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具体技术及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最终确定1家中标单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政合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融合智能终端项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001)银政合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融合智能终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一、招标条件
本银政合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融合智能终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公安系统大力推行“智慧政务”服务工作,拟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框架下,研发融合智能终端,探索在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建立综合受理窗口,使办事群众在派出所即可办理交管、出入境、户籍、治安管理等领域的高频事项,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为落实好天津公安系统“智慧政务”服务工作,天津市公安局选取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为试点,与我行开展公安政务服务融合智能终端项目合作。为加强银政合作,我行拟对该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具体技术及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最终确定1家中标单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政合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融合智能终端项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001)银政合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融合智能终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须为融合智能终端的原厂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从2023年 3 月 2
09时00分到2023年 3 月 2
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
:2023年 4 月 1
09时30分
本银政合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融合智能终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公安系统大力推行“智慧政务”服务工作,拟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框架下,研发融合智能终端,探索在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建立综合受理窗口,使办事群众在派出所即可办理交管、出入境、户籍、治安管理等领域的高频事项,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为落实好天津公安系统“智慧政务”服务工作,天津市公安局选取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为试点,与我行开展公安政务服务融合智能终端项目合作。为加强银政合作,我行拟对该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具体技术及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最终确定1家中标单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政合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融合智能终端项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001)银政合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融合智能终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一、招标条件
本银政合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融合智能终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公安系统大力推行“智慧政务”服务工作,拟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框架下,研发融合智能终端,探索在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建立综合受理窗口,使办事群众在派出所即可办理交管、出入境、户籍、治安管理等领域的高频事项,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为落实好天津公安系统“智慧政务”服务工作,天津市公安局选取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为试点,与我行开展公安政务服务融合智能终端项目合作。为加强银政合作,我行拟对该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具体技术及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最终确定1家中标单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政合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融合智能终端项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001)银政合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融合智能终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须为融合智能终端的原厂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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