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采气管理区含油污水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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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采气管理区含油污水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州采气管理区含油污水处置服务项目已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忻州分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目前,忻州采气管理区含油污水临时贮存点共有7处,分别在保3-01、保3-08、保5-04、保5-19、保5-21、保5-23、保7-09,含油污水贮存总量约1500方,含油污水属于HW09类危险废物,必须合法合规处置,消除环保风险。
2022年5月保3集气站含油污水处置设备(1套微生物处理装置+1套油水分离设备)已投产运行,其中微生物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6方/天,保德区块在用集气站4座,含油污水年产生量约2190方,现有微生物处理装置仅满足日常生产需求,无法额外处理临时贮存点含油污水。
含油污水作为HW09类危险废物,必须合法合规处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各水处理站执行地表水Ⅲ类排放标准,水处理站处理水COD达标排放压力巨大,若直接将含油污水排入水处理站,将造成水质超标,引发环保事故事件。保3集气站微生物处理装置已投产运行6个月,含油污水经微生物处理装置处理后能将含油污水COD指标降低至200mg/L以下,继而经过水管线排放至6号水处理池与排采水混合后,通过水处理站设备处理达标排放,消除环保风险。经过研究,拟增加一套微生物处理装置,微生物处理装置采用租赁模式。
2.2招标范围:
一套含油污水微生物处理装置(防爆,处理能力6方/日)及配套设备(防爆)的租赁服务,含安装(含保温伴热安装)、调试。
2.3 服务期限:预计2023年4月2
-2025年4月2
。
2.4 服务地点:注册后查看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个中标人。
2.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港澳台除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投标应获得法人授权)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三年内(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污水处理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问题;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6)未被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名单。
上述内容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3.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1
至2023 年 3 月 22 日(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州采气管理区含油污水处置服务项目已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忻州分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目前,忻州采气管理区含油污水临时贮存点共有7处,分别在保3-01、保3-08、保5-04、保5-19、保5-21、保5-23、保7-09,含油污水贮存总量约1500方,含油污水属于HW09类危险废物,必须合法合规处置,消除环保风险。
2022年5月保3集气站含油污水处置设备(1套微生物处理装置+1套油水分离设备)已投产运行,其中微生物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6方/天,保德区块在用集气站4座,含油污水年产生量约2190方,现有微生物处理装置仅满足日常生产需求,无法额外处理临时贮存点含油污水。
含油污水作为HW09类危险废物,必须合法合规处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各水处理站执行地表水Ⅲ类排放标准,水处理站处理水COD达标排放压力巨大,若直接将含油污水排入水处理站,将造成水质超标,引发环保事故事件。保3集气站微生物处理装置已投产运行6个月,含油污水经微生物处理装置处理后能将含油污水COD指标降低至200mg/L以下,继而经过水管线排放至6号水处理池与排采水混合后,通过水处理站设备处理达标排放,消除环保风险。经过研究,拟增加一套微生物处理装置,微生物处理装置采用租赁模式。
2.2招标范围:
一套含油污水微生物处理装置(防爆,处理能力6方/日)及配套设备(防爆)的租赁服务,含安装(含保温伴热安装)、调试。
2.3 服务期限:预计2023年4月2
2.4 服务地点:注册后查看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个中标人。
2.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港澳台除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投标应获得法人授权)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三年内(2020年1月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问题;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6)未被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名单。
上述内容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3.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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