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40万吨/年乳液法ABS装置搅拌器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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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40万吨/年乳液法ABS装置搅拌器三次招标采购项目,采购搅拌器20套。该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40万吨/年乳液法ABS装置搅拌器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搅拌器20套。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3个月内。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合成树脂厂施工现场。
2.6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2750万元人民币。
2.8价款支付方式和
:合同生效后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2.9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为制造商。需提供下列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有效认证)。
2)投标人要有独立设计、计算和检验试验能力和资质。
2、业绩要求:
1)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75m3的高分子聚合反应器搅拌器在用业绩1台及以上;
2)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40m3,物料粘度≥100000cp的高分子聚合反应器搅拌器在用业绩1台及以上;
3)具有与本项目三类反应器搅拌器相同或类似搅拌桨型式的应用业绩;
4)业绩证明材料:
a)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技术附件和发票的扫描件,技术附件内容至少包括:首页、签字或盖章页和能够清晰表示产品名称、数量、搅拌桨形式、功率及外形尺寸、对应反应器规格和容积、物料粘度等关键信息。
b)提供业绩表,包括业绩用户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及有用户签字或盖章的良好使用证明文件。
5)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如证实业绩为虚假则予以废标。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2019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
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7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8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
:起始
2023-3-6 18:00:00至截止
2023-3-13 23:59:59(北京
)。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40万吨/年乳液法ABS装置搅拌器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搅拌器20套。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3个月内。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合成树脂厂施工现场。
2.6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2750万元人民币。
2.8价款支付方式和
2.9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为制造商。需提供下列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有效认证)。
2)投标人要有独立设计、计算和检验试验能力和资质。
2、业绩要求:
1)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75m3的高分子聚合反应器搅拌器在用业绩1台及以上;
2)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40m3,物料粘度≥100000cp的高分子聚合反应器搅拌器在用业绩1台及以上;
3)具有与本项目三类反应器搅拌器相同或类似搅拌桨型式的应用业绩;
4)业绩证明材料:
a)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技术附件和发票的扫描件,技术附件内容至少包括:首页、签字或盖章页和能够清晰表示产品名称、数量、搅拌桨形式、功率及外形尺寸、对应反应器规格和容积、物料粘度等关键信息。
b)提供业绩表,包括业绩用户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及有用户签字或盖章的良好使用证明文件。
5)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如证实业绩为虚假则予以废标。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2019年1月
7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8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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