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低压凝结水收集包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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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低压凝结水收集包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低压凝结水收集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20万吨/年乙烯装置低压凝结水收集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低压凝结水收集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20万吨/年乙烯装置低压凝结水收集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低压凝结水收集包1套。
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4、交货期:2023年12月。
5、交货地点:吉化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6、质保期:货到18个月或装置中交/机械完工后12个月,以后到者为准。
7、报价方式及组成:DDP税后交货(含13%税、现场服务、运输等费用)。
8、货款支付
及方式:合同签订后,30%预付款,30%进度款, 35%到货款(设备调试合格性能满足考核要求后),5%质保金。
9、数字化交付要求:供应商报价文件应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数字化交付项目供应商交付规定》的要求,包含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费用为免费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近10年(2012年1月2022年1月)复杂程度不低于本项目的石油化工装置的且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的成功在用低压凝结水收集包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装置名称、技术参数等,若合同中无法技术参数,需提供与合同相对应技术方案,否决投标将予以否决,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复印件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3.6.1投标人2020 年 1 月
起至投标截止
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3.6.4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起始
2023-03-17 08:00:00至截止
2023-03-23 23:59:59(北京
)。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为(申请截止
,下同)2023-04-06 08:30:00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低压凝结水收集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20万吨/年乙烯装置低压凝结水收集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低压凝结水收集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20万吨/年乙烯装置低压凝结水收集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低压凝结水收集包1套。
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4、交货期:2023年12月。
5、交货地点:吉化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6、质保期:货到18个月或装置中交/机械完工后12个月,以后到者为准。
7、报价方式及组成:DDP税后交货(含13%税、现场服务、运输等费用)。
8、货款支付
9、数字化交付要求:供应商报价文件应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数字化交付项目供应商交付规定》的要求,包含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费用为免费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近10年(2012年1月2022年1月)复杂程度不低于本项目的石油化工装置的且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的成功在用低压凝结水收集包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装置名称、技术参数等,若合同中无法技术参数,需提供与合同相对应技术方案,否决投标将予以否决,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复印件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3.6.1投标人2020 年 1 月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3.6.4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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