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广州局集团管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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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依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利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回执。其中,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广州局集团管段现正全面开展建设,需尽快开展该项工作。
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业主为贵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贵州省、广西自治区、广东省。项目出资比例为:贵州省出资 33.8 亿元、广西自治区出资 13.62 亿元、广东省出资 11.26 亿元,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指挥部《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小额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与。
2.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
2.1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佛山市、广州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贵广铁路是国家是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 6 条主轴通道和高铁“八纵八横”兰(西)广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位于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广东省,涉及贵州省的贵阳市(观山湖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贵定县、都匀市、三都水族自治县)、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从江县、黎平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临桂区、灵川县、阳朔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贺州市(钟山县、平桂区、八步区),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广宁县、四会市、鼎湖区)、佛山市(三水区)、广州市(番禺区),共计 3 个省(自治区)、8 个市(州)、22 个县(市、区)。贵广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投资58.28亿元,其中贵广铁路提质改造广州局管界(含广州枢纽)代建工程约 10.92 亿元,正线长度117.338KM,项目建设总工期 1.5 年。
2.3 采购范围: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广州局集团管段设计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2.4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本项目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审查止。
2.5 采购内容
水土保持验收范围与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一致,防治责任范围为本项目建设及影响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完工后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完成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工作,并取得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备案证明文件,通过本项目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审查。
协助招标人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验,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按照国铁集团水保验收有关规定、细则,编制静态、动态验收报告。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有关的水土保持验收技术规程,查阅验收资料,协助施工、监理单位完成相关水土保持设施材料,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验会议(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协助建设单位通过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协助建设单位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服务期间若出台其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新要求,工作成果应满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需要。
2.6 项目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88400元(伍拾捌万捌仟肆佰元整)。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1.2 资质要求:/。
3.1.3 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4月-2023年4月)承担过铁路项目或类似项目(交通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技术评估及咨询的经验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1.4 财务要求:2019年~2021年(近3年)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工程的能力。
3.1.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具有5年及以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经历,担任过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项目(交通工程)水保验收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并附社保证明。
3.1.6 设施设备要求: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验收人员,具备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任务的能力。
3.1.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谈判响应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8)谈判响应人在公布期内的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的(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页截图,并加盖谈判响应人公章)。
(9)其他情形: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所在的地方政府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4.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
9时00分至2023年3月2
16时00分,注册后查看购买磋商谈判文件。
4.2 磋商谈判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依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利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回执。其中,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广州局集团管段现正全面开展建设,需尽快开展该项工作。
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业主为贵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贵州省、广西自治区、广东省。项目出资比例为:贵州省出资 33.8 亿元、广西自治区出资 13.62 亿元、广东省出资 11.26 亿元,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指挥部《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小额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与。
2.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
2.1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佛山市、广州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贵广铁路是国家是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 6 条主轴通道和高铁“八纵八横”兰(西)广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位于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广东省,涉及贵州省的贵阳市(观山湖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贵定县、都匀市、三都水族自治县)、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从江县、黎平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临桂区、灵川县、阳朔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贺州市(钟山县、平桂区、八步区),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广宁县、四会市、鼎湖区)、佛山市(三水区)、广州市(番禺区),共计 3 个省(自治区)、8 个市(州)、22 个县(市、区)。贵广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投资58.28亿元,其中贵广铁路提质改造广州局管界(含广州枢纽)代建工程约 10.92 亿元,正线长度117.338KM,项目建设总工期 1.5 年。
2.3 采购范围: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广州局集团管段设计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2.4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本项目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审查止。
2.5 采购内容
水土保持验收范围与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一致,防治责任范围为本项目建设及影响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完工后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完成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工作,并取得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备案证明文件,通过本项目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审查。
协助招标人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验,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按照国铁集团水保验收有关规定、细则,编制静态、动态验收报告。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有关的水土保持验收技术规程,查阅验收资料,协助施工、监理单位完成相关水土保持设施材料,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验会议(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协助建设单位通过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协助建设单位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服务期间若出台其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新要求,工作成果应满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需要。
2.6 项目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88400元(伍拾捌万捌仟肆佰元整)。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1.2 资质要求:/。
3.1.3 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4月-2023年4月)承担过铁路项目或类似项目(交通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技术评估及咨询的经验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1.4 财务要求:2019年~2021年(近3年)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工程的能力。
3.1.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具有5年及以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经历,担任过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项目(交通工程)水保验收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并附社保证明。
3.1.6 设施设备要求: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验收人员,具备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任务的能力。
3.1.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谈判响应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8)谈判响应人在公布期内的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的(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页截图,并加盖谈判响应人公章)。
(9)其他情形: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所在的地方政府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4.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
4.2 磋商谈判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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