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储罐及污水池清理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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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储罐及污水池清理工程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甘肃省合水县、宁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储罐及污水池清理工程,本工程施工区域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形,主要工作内容为第十二采油厂区域内站内集输系统及供注水系统的三相分离器、储水罐、储油罐、缓冲水罐、收油装置、污水池、污油池清理约198座及配合储罐检测维护等其他配合工程。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因油维工程的特殊性及油田生产需要,暂估工程量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3
,共24
历天。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板桥、吉岘作业区储罐及污水池清理工程,暂估工程量为:第十二采油厂板桥、吉岘作业区区域内站内集输系统及供注水系统的三相分离器、储水罐、储油罐、缓冲水罐、收油装置、污水池、污油池清理约86座,配合储罐检测维护等其他配合工程,标段内合同总金额暂定为183.4万元(不含税),实际结算金额以现场发生为准。
第二标段: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固城、店子作业区储罐及污水池清理工程,暂估工程量为:第十二采油厂固城、店子作业区区域内站内集输系统及供注水系统的三相分离器、储水罐、储油罐、缓冲水罐、收油装置、污水池、污油池清理约66座,配合储罐检测维护等其他配合工程,标段内合同总金额暂定为182.6万元(不含税),实际结算金额以现场发生为准。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2)因油田工程的特殊性及生产需要,若地质部署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储罐及污水池清理工程,包括储水罐、储油罐、缓冲水罐、污水池、污油池开口通风,人工清理淤泥,擦罐,流程恢复,配合储罐检测维护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或建设方案)和现场工作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 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有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项目 工业管道安装 许可子项目GC2 或GC1 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3.3财务要求
2019 、 2020 、 2021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2019年1月
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
至少具有1项 类似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0 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机电或石油化工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
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7.3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要求
3.10.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0.2 2020 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0.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 1 个标段排名第一。
3.10.4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3 月 1
0时0分0秒至2022年 03 月 20 日23时59分59秒(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及开标
,下同)为 2023 年 04 月 06 日 8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 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储罐及污水池清理工程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甘肃省合水县、宁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储罐及污水池清理工程,本工程施工区域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形,主要工作内容为第十二采油厂区域内站内集输系统及供注水系统的三相分离器、储水罐、储油罐、缓冲水罐、收油装置、污水池、污油池清理约198座及配合储罐检测维护等其他配合工程。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因油维工程的特殊性及油田生产需要,暂估工程量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3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板桥、吉岘作业区储罐及污水池清理工程,暂估工程量为:第十二采油厂板桥、吉岘作业区区域内站内集输系统及供注水系统的三相分离器、储水罐、储油罐、缓冲水罐、收油装置、污水池、污油池清理约86座,配合储罐检测维护等其他配合工程,标段内合同总金额暂定为183.4万元(不含税),实际结算金额以现场发生为准。
第二标段: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固城、店子作业区储罐及污水池清理工程,暂估工程量为:第十二采油厂固城、店子作业区区域内站内集输系统及供注水系统的三相分离器、储水罐、储油罐、缓冲水罐、收油装置、污水池、污油池清理约66座,配合储罐检测维护等其他配合工程,标段内合同总金额暂定为182.6万元(不含税),实际结算金额以现场发生为准。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2)因油田工程的特殊性及生产需要,若地质部署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储罐及污水池清理工程,包括储水罐、储油罐、缓冲水罐、污水池、污油池开口通风,人工清理淤泥,擦罐,流程恢复,配合储罐检测维护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或建设方案)和现场工作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 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有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许可项目 工业管道安装 许可子项目GC2 或GC1 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3.3财务要求
2019 、 2020 、 2021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2019年1月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0 年1月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机电或石油化工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0年1月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7.3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要求
3.10.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0.2 2020 年1月
3.10.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 1 个标段排名第一。
3.10.4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3 月 1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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