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办公区办公用房统一租赁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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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委办公区办公用房统一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98
最高限价(万元):398
采购需求:根据《玉溪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和《玉溪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租赁方案》要求,为做好玉溪市市委办公区办公用用房统一租赁工作,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玉溪市内开展玉溪市市委办公区办公用房租赁招标,所租赁的办公用房由玉溪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12家党政机关使用。租赁的办公用房优先于座落在同一个院落同一个地址,占地面积不得少于1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5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65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3000平方米,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500平方米,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等其他用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7500平方米。院落内需配备提供停车车位不少于 360个,其中地下停车车位不得少于45个。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同意,在财政预算保证、当年采购政策符合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企业提供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新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书面说明;提供2022年3月至今连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书面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
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拟格式书面声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3000平方米拟投场地所有权限证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等),不得存在抵押或同一房源多方出租的情况。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03-14 18:00至2023-03-21 18:00,每天
08:30至12:00,
14:30至18: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市委办公区办公用房统一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98
最高限价(万元):398
采购需求:根据《玉溪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和《玉溪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租赁方案》要求,为做好玉溪市市委办公区办公用用房统一租赁工作,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玉溪市内开展玉溪市市委办公区办公用房租赁招标,所租赁的办公用房由玉溪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12家党政机关使用。租赁的办公用房优先于座落在同一个院落同一个地址,占地面积不得少于1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5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65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3000平方米,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500平方米,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等其他用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7500平方米。院落内需配备提供停车车位不少于 360个,其中地下停车车位不得少于45个。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同意,在财政预算保证、当年采购政策符合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企业提供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新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书面说明;提供2022年3月至今连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书面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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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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