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吉木萨尔县生态脆弱区保护和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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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吉木萨尔县生态脆弱区保护和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招标公告 ( 65232723030100065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州吉木萨尔县生态脆弱区保护和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已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项目【2023】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吉木萨尔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昌吉州吉木萨尔县生态脆弱区保护和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规模18.26公顷,其中河道水系疏通 4.3km、岸线植被改造8.6km、水源涵养林带建设15200㎡、边坡绿化 56000 ㎡、生态脆弱区营造林22000㎡、林下植被快速恢复16310㎡、牧草地修复 15100㎡、生态植被恢复12700㎡等。
2.1.3 总投资额:25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2023年4月1
至2023年12月3
,总工期26
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1.6其他: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2.1.7本次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控制价19559171.82元,其中:工程设计费393975元;工程费用19165196.82元(其中:暂列金额500000.00元)。2.2招标范围:
(1)设计: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验收、施工现场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其他附属工程等。
(3)采购: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4)EPC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市政、环保、交通等相关工作的协调办理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等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检验检测及费用、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BIM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①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②[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已完成近三年(2020年1月
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需提供)。
设计业绩:已完成近三年(2020年1月
至今)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需提供)。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①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②已完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①与②满足之一即可。
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应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退休证(应提供社会保险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所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须分别满足相应规定)。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投标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3.9、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其他要求:
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
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无违反《本招标项目禁止投标人串标、弄虚作假投标特别条款》的行为。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 2023 年03月1
00时00分至2023年04月03日11时00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规模18.26公顷,其中河道水系疏通 4.3km、岸线植被改造8.6km、水源涵养林带建设15200㎡、边坡绿化 56000 ㎡、生态脆弱区营造林22000㎡、林下植被快速恢复16310㎡、牧草地修复 15100㎡、生态植被恢复12700㎡等。
2.1.3 总投资额:25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2023年4月1
2.1.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1.6其他: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2.1.7本次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控制价19559171.82元,其中:工程设计费393975元;工程费用19165196.82元(其中:暂列金额500000.00元)。2.2招标范围:
(1)设计: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验收、施工现场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其他附属工程等。
(3)采购: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4)EPC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市政、环保、交通等相关工作的协调办理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等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检验检测及费用、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BIM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①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②[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已完成近三年(2020年1月
设计业绩:已完成近三年(2020年1月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①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②已完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①与②满足之一即可。
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应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退休证(应提供社会保险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所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须分别满足相应规定)。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投标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3.9、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其他要求:
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
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无违反《本招标项目禁止投标人串标、弄虚作假投标特别条款》的行为。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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