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环境卫生管理站2022年第二批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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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卧龙政采磋商-2023-4
2、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区环境卫生管理站2022年第二批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90,098.39元
最高限价:1990098.3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第二标段 垃圾中转站(北外环路与靳小路交叉口东) 663366.13 663366.13 是 663366.13
2 第三标段 垃圾中转站(蒲山镇黄渠河) 663366.13 663366.13 是 663366.13
3 第一标段 垃圾中转站(王村乡谢沟停车场南侧) 663366.13 663366.13 是 663366.1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工期:4
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
(6)项目地点:南阳市卧龙区;
6、合同履行期限:4
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信用承诺制,详见“招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承担;
3.4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1
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电子公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2023年03月13日 至 2023年03月1
,每天
08:00至12:00,
12:00至18: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
:2023年03月2
08时30分(北京
)
1、项目编号:卧龙政采磋商-2023-4
2、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区环境卫生管理站2022年第二批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90,098.39元
最高限价:1990098.3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第二标段 垃圾中转站(北外环路与靳小路交叉口东) 663366.13 663366.13 是 663366.13
2 第三标段 垃圾中转站(蒲山镇黄渠河) 663366.13 663366.13 是 663366.13
3 第一标段 垃圾中转站(王村乡谢沟停车场南侧) 663366.13 663366.13 是 663366.1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工期:4
(4)质量要求:合格;
(5)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
(6)项目地点:南阳市卧龙区;
6、合同履行期限:4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信用承诺制,详见“招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承担;
3.4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2.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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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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