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路、体育路等3条道路雨水管网灾后重建项目—人民路雨水、泵站及泵站配电工程(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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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修武县人民路、体育路等3条道路雨水管网灾后重建项目—人民路雨水、泵站及泵站配电工程,已由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修发改产业【202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修武县人民路、体育路等3条道路雨水管网灾后重建项目—人民路雨水、泵站及泵站配电工程
2.2、交易编号:修交易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县财政资金
2.5、工程地点:修武县
2.6、工程规模:修武县人民路、体育路等3条道路雨水管网灾后重建项目—人民路雨水、泵站及泵站配电工程西起东海大道,东到青龙大道,全长约7300米,建设项目为:道路两侧部分损毁雨污水管道铺设,损毁雨收集井重新砌筑,雨污水管道清淤疏通;新建泵站一处,包含变配电室1座、雨水一体化泵站2座、围墙、大门、室外配套、绿化等工程,建设内容包含设计图纸中的市政、土建、安装、绿化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9、


工期:24
历天。
2.10、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3.3企业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自2019年1月
以来类似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以合同签订
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3.6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自信用报告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证明材料。
3.7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开标当日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
:2023年3月1
至2023年3月1
。
本招标项目修武县人民路、体育路等3条道路雨水管网灾后重建项目—人民路雨水、泵站及泵站配电工程,已由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修发改产业【202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修武县人民路、体育路等3条道路雨水管网灾后重建项目—人民路雨水、泵站及泵站配电工程
2.2、交易编号:修交易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县财政资金
2.5、工程地点:修武县
2.6、工程规模:修武县人民路、体育路等3条道路雨水管网灾后重建项目—人民路雨水、泵站及泵站配电工程西起东海大道,东到青龙大道,全长约7300米,建设项目为:道路两侧部分损毁雨污水管道铺设,损毁雨收集井重新砌筑,雨污水管道清淤疏通;新建泵站一处,包含变配电室1座、雨水一体化泵站2座、围墙、大门、室外配套、绿化等工程,建设内容包含设计图纸中的市政、土建、安装、绿化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9、




2.10、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3.3企业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自2019年1月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3.6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自信用报告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证明材料。
3.7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开标当日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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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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