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公司2023年-2024年建设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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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宁公司2023年-20
建设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西南司招审(2023)字第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宁公司2023年-20
建设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府令第 313 号)相关文件要求,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和移民安置等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重大行政决策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预防。取得地方政法或维稳等有关部门关于征地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手续。为依法合规使用土地,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宁公司”)拟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对2023年-20
拟报征项目开展社会稳定性技术论证、评价,并取得地方政法部门的备案或批复。预估需办理征地155宗,总金额为992万元(含税)。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目前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和地方管理相关要求,对长宁公司成立以来所有平台建设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取得地方政法或维稳等有关部门关于征地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手续。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报价要求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注册后查看
2.6 服务期限:招标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两年内。
2.7 服务要求:详见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8 定标原则: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5家及以上,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3名作为中标人;按照名次分别承担年度工作量的40%、30%、20%,剩余10%根据中标单位承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控。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4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确定前2名作为中标人;按照名次分别承担年度工作量的60%、30%,剩余10%根据中标单位承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控。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3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前2名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名作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低于3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中标人资格由后续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相关清况报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无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名单,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以及自投标之日起前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5.机具设备要求:
■无要求。
*6.业绩要求:
■有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内承担并完成至少2项天然气钻井、地面集输及产能建设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的社会稳定性评价(注:业绩项目数以地方部门的备案或批复文件个数为准)。
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和地方部门的备案或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须反映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员)、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项目金额等。
*7.财务要求:
7.1■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2022年(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0年1月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03-08至2023-03-15 23:59:59(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
及开标
,下同) 2023-03-29 08:30:00(北京
,24小时制)
长宁公司2023年-20
本招标项目已由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西南司招审(2023)字第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宁公司2023年-20
2.2 项目概况: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府令第 313 号)相关文件要求,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和移民安置等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重大行政决策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预防。取得地方政法或维稳等有关部门关于征地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手续。为依法合规使用土地,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宁公司”)拟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对2023年-20
目前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和地方管理相关要求,对长宁公司成立以来所有平台建设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取得地方政法或维稳等有关部门关于征地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手续。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报价要求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注册后查看
2.6 服务期限:招标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两年内。
2.7 服务要求:详见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8 定标原则: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5家及以上,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3名作为中标人;按照名次分别承担年度工作量的40%、30%、20%,剩余10%根据中标单位承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控。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4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确定前2名作为中标人;按照名次分别承担年度工作量的60%、30%,剩余10%根据中标单位承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控。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3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前2名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名作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低于3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中标人资格由后续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相关清况报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无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名单,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以及自投标之日起前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5.机具设备要求:
■无要求。
*6.业绩要求:
■有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
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和地方部门的备案或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须反映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员)、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项目金额等。
*7.财务要求:
7.1■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2022年(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0年1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03-08至2023-03-15 23:59:59(北京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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