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员工在南阳地区差旅酒店用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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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服务部关于南航员工在南阳地区差旅酒店用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员工差旅保障酒店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阳地区差旅酒店用房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10923。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本次采购3家合作酒店,主要负责为前往南阳地区公务差旅的南航员工提供酒店住宿、餐食(如有)及车辆往返程(如有)等服务(需具备24小时酒店前台服务),如最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达不到计划采购数量的,采购人则按实际通过的个数推荐。
本次成交供应商所有服务项目报价适用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所有分子公司、全资公司及合资公司的全体员工,且指定唯一账户分别向南航旗下所有分子公司、全资公司及合资公司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纸质发票。
1.5.2 本项目为南航员工公务所需酒店住宿用房采购,入选酒店需通过南航差旅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手机软终端、短信等渠道)提供酒店订房综合信息服务,为南航员工提供酒店客房的预订服务。采购人为入选酒店建立南航差旅平台专属账号,协助、辅导入选酒店完成平台上线资料递交及上架流程,入选酒店根据每日房量情况进行可供房源信息维护,南航员工根据实际差旅任务需求,自行通过平台预定酒店。
1.5.3 房型要求:标准双人间/单人间为基础房型,并计入价格分,其它常规房型(套房、套间、异型客房、无窗客房除外)由供应商根据酒店自身情况及市场价自由报价,同时须符合第【2.5点】供应商资格要求,不计入价格分。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补充说明:如果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签订后经采购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投标资料造假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或终止合同。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1.7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
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报名的必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报名的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2.2 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餐食供应除外)、③《特种行业许可证》及④《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
2.3 供应商是挂牌三星级(含)以上或携程网评级2钻(含)以上标准的酒店(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复印件及携程评钻、评分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2.4 供应商距离南阳基地单程车程距离在30分钟(含)以内。(注意:依据“百度地图”进行测算,提供酒店至南阳基地的最短距离)。
2.5 供应商酒店所有房型(包括标准单人间/双人间)、餐食等服务的价格不得高于供应商酒店前台执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酒店网站、OTA网络销售价格等),特殊经营情况除外,同时基础房型(标准双人间/单人间)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基础房型最高限价 ,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承诺合同签署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次报价基础上提出溢价(按格式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
2.6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税目名称有“住宿服务*住宿费”等字眼(注意: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或20【22】年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
2.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2.8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9 其他商务指标。
1)免入住押金,酒店订单住宿费可以按离店日期月结;
2)供应商须指定专人24小时负责跟进差旅项目技术、对账、结算等日常业务的对接。
供应商须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保证我司员工信息的安全,确保员工行程不外泄,严格控制信息访问权限,保证我司的所有信息不被非法获取。
2.10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11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
:2023年3月
至2023年3月1
;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第一次报价截止
)为2023年3月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员工差旅保障酒店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阳地区差旅酒店用房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10923。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本次采购3家合作酒店,主要负责为前往南阳地区公务差旅的南航员工提供酒店住宿、餐食(如有)及车辆往返程(如有)等服务(需具备24小时酒店前台服务),如最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达不到计划采购数量的,采购人则按实际通过的个数推荐。
本次成交供应商所有服务项目报价适用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所有分子公司、全资公司及合资公司的全体员工,且指定唯一账户分别向南航旗下所有分子公司、全资公司及合资公司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纸质发票。
1.5.2 本项目为南航员工公务所需酒店住宿用房采购,入选酒店需通过南航差旅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手机软终端、短信等渠道)提供酒店订房综合信息服务,为南航员工提供酒店客房的预订服务。采购人为入选酒店建立南航差旅平台专属账号,协助、辅导入选酒店完成平台上线资料递交及上架流程,入选酒店根据每日房量情况进行可供房源信息维护,南航员工根据实际差旅任务需求,自行通过平台预定酒店。
1.5.3 房型要求:标准双人间/单人间为基础房型,并计入价格分,其它常规房型(套房、套间、异型客房、无窗客房除外)由供应商根据酒店自身情况及市场价自由报价,同时须符合第【2.5点】供应商资格要求,不计入价格分。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酒店符合条件 |
项目预算 |
最高限价 |
备注 |
挂牌三星级(含)以上或携程网2钻(含)以上标准的酒店。(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级、评分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
50万元/2年 |
以境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500元(含早)作为限价,高端房型限价不超过1000元(含早) |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补充说明:如果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签订后经采购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投标资料造假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或终止合同。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 |
1 |
员工差旅酒店 |
南阳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1.8 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报名的必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报名的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2.2 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餐食供应除外)、③《特种行业许可证》及④《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
2.3 供应商是挂牌三星级(含)以上或携程网评级2钻(含)以上标准的酒店(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复印件及携程评钻、评分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2.4 供应商距离南阳基地单程车程距离在30分钟(含)以内。(注意:依据“百度地图”进行测算,提供酒店至南阳基地的最短距离)。
2.5 供应商酒店所有房型(包括标准单人间/双人间)、餐食等服务的价格不得高于供应商酒店前台执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酒店网站、OTA网络销售价格等),特殊经营情况除外,同时基础房型(标准双人间/单人间)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基础房型最高限价 ,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承诺合同签署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次报价基础上提出溢价(按格式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
2.6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税目名称有“住宿服务*住宿费”等字眼(注意: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或20【22】年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
2.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2.8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
2.9 其他商务指标。
1)免入住押金,酒店订单住宿费可以按离店日期月结;
2)供应商须指定专人24小时负责跟进差旅项目技术、对账、结算等日常业务的对接。
供应商须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保证我司员工信息的安全,确保员工行程不外泄,严格控制信息访问权限,保证我司的所有信息不被非法获取。
2.10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11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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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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