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营养治疗产品采购项目公告
日期: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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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临床营养科医用食品供应采购需求
2.项目明细:临床营养科医用食品供应采购营养治疗产品一批(清单详见附件)
3.采购期限:一年
4、估算价:≤10万元(元/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后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相关资质原件或者提供加盖公章(红章)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受委托者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相关资质原件或者提供加盖公章(红章)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委托办理时须提交)。
6.提供3家及以上三甲医院临床营养科供应的业绩证明(使用单位盖公章)。
三、其他要求
1、验收方式:由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我单位要求的交货地点,甲乙双方在场,甲方根据已确认封存的样品为准对产品进行初步验收(外观、包装及效期等),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2、售后服务: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规格及要求进行备货。甲方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对甲方进行退换货,并承担相应费用。
3、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4、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供应商产品送达甲方处时,产品使用有效期需≥1年。
(2)接近质保期服务:无条件对甲方进行换货,更换为产品使用有效期需≥1年的新货。
(3)甲方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若出现因产品引起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第三方具有资质的相关机构鉴定确认,由生产企业及配送商负全权责任。
(4)送往我院的产品不能低于一年质保期,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保期接近一个月的甲方无条件给予调换。
四、仓储要求:完全参照药品存储。
五、我方运营要求资质:取得市场监督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报名、方式
1.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3月
,
8:10至11:30,
14:1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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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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