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闻集镇孟任路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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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颍泉区闻集镇孟任路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颍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综143号、发改综144号、发改综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阳市颍泉区闻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阜阳市颍泉区闻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闻集镇孟任路
2.2 建设规模:闻集镇原孟任路(道路起点为李关村孟寨村,终点为段庄村任大庄,途径齐菜园贾庄、张湖村)进行改扩建。建设内容:对原有约8600米长度道路进行改扩建,建设标准为5米宽、20厘米厚水泥路面,4级公路标准。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文件。
2.3 计划工期:9
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约599万元
2.7 其他:以工代赈是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建设单位要优先吸纳当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并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一、劳务报酬:本项目是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单位要优先吸纳当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项目预计吸纳务工群众103人,其中参与建设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约65人,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20.48万元。务工人员劳务报酬由项目施工方把群众务工工资按月转款到闻集镇财政所账户,由闻集镇财政所账户转款银行,银行按月打卡发放给务工群众,中标人须与务工人员签订务工合同,并按照以工代赈有关规定做好务工组织、就业技能培训、劳务报酬公示、以工代赈档案整理等有关工作。
二、技能培训:项目开工准备阶段,由闻集镇具体负责,相关村委会积极配合,中标人结合项目用工需求,利用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组织务工群众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拟针对普工、砼工、架子工等工种开展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各工种的基本技术要领、操作规程等,预计培训65人次。招聘的人员进行分工到岗并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根据工期进行调整,也可实行施工前及施工中两次培训,使全体员工的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充分胜任自己的岗位。
三、公益性岗位设置: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和镇政府监督管理的双重管理原则,临时性公益岗位开发对象主要为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爱岗敬业、符合岗位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①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2人,包括矛盾纠纷协调处理、为参与工程建设务工人员家属提供老幼看护服务。
②长期维护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1人,用于参与项目建成后的长期维护,包括公用设施维护、保洁。
③人员选聘程序: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入户宣传等形式及时向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讲解政策、推介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提出申请,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后进行公示,并报镇社保所进行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þ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þ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þ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6其他:/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年3月23 日9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颍泉区闻集镇孟任路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颍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综143号、发改综144号、发改综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阳市颍泉区闻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阜阳市颍泉区闻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闻集镇孟任路
2.2 建设规模:闻集镇原孟任路(道路起点为李关村孟寨村,终点为段庄村任大庄,途径齐菜园贾庄、张湖村)进行改扩建。建设内容:对原有约8600米长度道路进行改扩建,建设标准为5米宽、20厘米厚水泥路面,4级公路标准。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文件。
2.3 计划工期:9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约599万元
2.7 其他:以工代赈是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建设单位要优先吸纳当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并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一、劳务报酬:本项目是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单位要优先吸纳当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项目预计吸纳务工群众103人,其中参与建设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约65人,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20.48万元。务工人员劳务报酬由项目施工方把群众务工工资按月转款到闻集镇财政所账户,由闻集镇财政所账户转款银行,银行按月打卡发放给务工群众,中标人须与务工人员签订务工合同,并按照以工代赈有关规定做好务工组织、就业技能培训、劳务报酬公示、以工代赈档案整理等有关工作。
二、技能培训:项目开工准备阶段,由闻集镇具体负责,相关村委会积极配合,中标人结合项目用工需求,利用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组织务工群众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拟针对普工、砼工、架子工等工种开展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各工种的基本技术要领、操作规程等,预计培训65人次。招聘的人员进行分工到岗并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根据工期进行调整,也可实行施工前及施工中两次培训,使全体员工的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充分胜任自己的岗位。
三、公益性岗位设置: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和镇政府监督管理的双重管理原则,临时性公益岗位开发对象主要为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爱岗敬业、符合岗位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①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2人,包括矛盾纠纷协调处理、为参与工程建设务工人员家属提供老幼看护服务。
②长期维护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1人,用于参与项目建成后的长期维护,包括公用设施维护、保洁。
③人员选聘程序: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入户宣传等形式及时向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讲解政策、推介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提出申请,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后进行公示,并报镇社保所进行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þ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þ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þ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6其他:/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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