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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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第十一采油厂含油污泥(HW08类,废物代码:071-001-08)进行转运、利用、处置,具体包括对危险废物进行合规利用、处置、运输、装卸、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转运联单的办理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其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车辆、人员、外协等与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计划投资650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在甘肃区域,需要服务商3家,单价1250元/吨(不含税),计划投资575万元,工作量原则上平均分配;第二标段在宁夏彭阳区域,需要服务商1家,单价1045元/吨(不含税),计划投资75万元。
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
2.4标段划分:
R是,划分为 2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HW08类废物代码为071-001-08(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项类似含油污泥(HW08类)项目处置业绩(须附业绩合同、结算发票,发票须附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1或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4 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人员1人,安全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资格证书;每台车需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押运证。
3.5 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1台及以上危险废物专用车。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车辆为第三方运输单位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
3.6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2023 年 02 月 28 日至2023 年 03 月 06 日报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第十一采油厂含油污泥(HW08类,废物代码:071-001-08)进行转运、利用、处置,具体包括对危险废物进行合规利用、处置、运输、装卸、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转运联单的办理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其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车辆、人员、外协等与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计划投资650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在甘肃区域,需要服务商3家,单价1250元/吨(不含税),计划投资575万元,工作量原则上平均分配;第二标段在宁夏彭阳区域,需要服务商1家,单价1045元/吨(不含税),计划投资75万元。
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2.4标段划分:
R是,划分为 2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HW08类废物代码为071-001-08(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1或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4 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人员1人,安全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资格证书;每台车需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押运证。
3.5 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1台及以上危险废物专用车。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车辆为第三方运输单位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
3.6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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