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购置手术床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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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购置手术床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购置手术床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购置手术床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3招标范围: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交货期:接甲方通知后3
历天内。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8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3.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取得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3 国内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 拟投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相关证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之规定,按执行日期之后发证的可不提供登记表(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
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3.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有效的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投标人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
至2023年3月
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投标截止
)及开标
:2023年3月2
09时00分(北京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购置手术床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购置手术床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3招标范围: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手术床 | 3 | 台 |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8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3.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取得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3 国内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 拟投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相关证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之规定,按执行日期之后发证的可不提供登记表(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
3.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有效的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投标人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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