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城2020年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河西街)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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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城2020年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河西街)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县城2020年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河西街)供电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0年永吉县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发改审批【2021】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0KV河西东分线迁移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招标控制价:569013.00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4工程建设地点:永吉县口前镇内;
2.5计划工期:2023年3月3
至2023年4月3
;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6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2020年1月
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1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
8:00至2023年3月1
16:00前领取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县城2020年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河西街)供电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0年永吉县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发改审批【2021】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0KV河西东分线迁移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招标控制价:569013.00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4工程建设地点:永吉县口前镇内;
2.5计划工期:2023年3月3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6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2020年1月
3.11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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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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