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港徐州港区金山桥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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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港徐州港区金山桥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星丰港与金山桥A区内部道路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7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星丰港与金山桥A区内部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包括星丰港与金山桥A区内部道路工程。
2.1.2 建设规模:星丰港与金山桥A区内部道路工程:计划总投资约440万元,长约275米,宽1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部分、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1.3 合同估算价:约44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6
历天
2.1.5 其他: 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部分、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 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或以 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 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已在市政、绿化等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2018〕23 号) 。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为 : 2023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星丰港与金山桥A区内部道路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7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星丰港与金山桥A区内部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包括星丰港与金山桥A区内部道路工程。
2.1.2 建设规模:星丰港与金山桥A区内部道路工程:计划总投资约440万元,长约275米,宽1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部分、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1.3 合同估算价:约44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6
2.1.5 其他: 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部分、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 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或以 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 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已在市政、绿化等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2018〕23 号) 。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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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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