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沛运河(丰县段)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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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沛运河(丰县段)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丰经发许可【2022】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西起丰沛运河与复新河交接处东至丰沛交界处。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在丰沛运河与复新河交接处至丰沛交界处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生态水田、初级净化与水文水动力优化、点源污染净化、水生态构建、智慧系统构建等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 2507.15万元。
2.1.3 总工期要求:400 日历天 (其中勘察设计总工期 1
历天,施工总工期13
历天,试运行
249天) 。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4.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甲方初步设计中含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要求。
2.1.4.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4.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完成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完工验收合格、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工程保险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任职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
(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
(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③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
(含)以来,承担过设计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万元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县级及以上政府交易平台发布)截图复印件,以上必须同时具备。(
以竣工(完工)验收
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委托设计合同】,以上必须具备,
、金额以合同签订的
、金额为准(如签订的合同未能体现金额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为牵头人业绩。
3.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
(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的类似工程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
(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的类似工程并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
(含)以来,承担过设计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万元的类似工程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
(含)以来,承担过监理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万元的类似工程并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县级及以上政府交易平台发布)截图复印件,以上必须同时具备。(
以竣工(完工)验收
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委托设计合同】,以上必须具备,
、金额以合同签订的
、金额为准(如签订的合同未能体现金额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或业主核准更换批复。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5.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5.2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5.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6.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监理工程师要求),须未在其他在监项目上从业。
3.6.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信用服务机构”专栏。
3.6.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6.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8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编制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3 年02月1
至2023年02月2
,每天9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14 时30分至 17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丰经发许可【2022】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西起丰沛运河与复新河交接处东至丰沛交界处。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在丰沛运河与复新河交接处至丰沛交界处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生态水田、初级净化与水文水动力优化、点源污染净化、水生态构建、智慧系统构建等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 2507.15万元。
2.1.3 总工期要求:400 日历天 (其中勘察设计总工期 1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4.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甲方初步设计中含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要求。
2.1.4.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4.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完成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完工验收合格、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工程保险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任职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
②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
③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
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县级及以上政府交易平台发布)截图复印件,以上必须同时具备。(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委托设计合同】,以上必须具备,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为牵头人业绩。
3.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
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县级及以上政府交易平台发布)截图复印件,以上必须同时具备。(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委托设计合同】,以上必须具备,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或业主核准更换批复。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5.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5.2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5.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6.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监理工程师要求),须未在其他在监项目上从业。
3.6.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3.6.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信用服务机构”专栏。
3.6.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6.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8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编制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3 年02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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