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零散气回收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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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零散气回收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已由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西南司招审(2022)字第490号(长宁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2年零散气回收技术服务二次招标。
2.2项目估算金额及招标范围:
项目估算金额:602.297894万元(不含税)。
招标范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以下两种场景提供1套以上满足实际工况需求的回收装置、附属设施及人员配备等,开展零散气回收作业。
场景一(场站、管线、脱水装置停气碰口或检维修作业前零散气,气井见气后有管线但不具备进管网条件的零散气):
移动式车载零散气回收增压装置1套(含气体过滤分离装置、燃气发动机、压缩机组、分离器、空冷器、控制系统);移动作业车载平台车1辆(车长≤12米);现场作业管汇、施工与辅助设施保障车1辆;现场办公协调车1辆;现场管汇、阀门管件1批;施工工具辅助设备1批;消防、安全HSE设施1批;机油、滤芯、设备备件等1批;水压试压装置1套。
场景二(气井无配套管线的零散气):
移动式车载CNG压缩回收装置1套(含气体除砂、过滤、分离装置,燃气发动机、压缩机组、分离器、空冷器、控制系统);移动作业车载平台车1辆(车长≤12米);现场作业管汇、施工与辅助设施保障车1辆;现场办公协调车1辆;CNG运输车辆4辆(可采用合作租赁方式,车长≤12米);外输管网减压卸气撬1套;现场管汇、阀门管件1批;施工工具辅助设备1批;机油、滤芯、设备备件等1批;消防、安全HSE设施1批;水压试压装置1套。
负责以上两种回收场景回收机组及配套设备运输至井场、设备安装、试压;负责对回收机组及配套设备进行调试、操作、维护保养、检修、报表报告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巡检记录、故障记录、开停机记录、维保记录、故障分析报告);负责压力容器注册;负责回收机组橇上仪表、安全阀、压力容器、控制系统的定期校检以及机组故障处理;负责提供机组正常运行所需辅助设备,维修、维保所需配件,以及运行所需滤芯、机油、润滑油、润滑脂、防冻液(如有)等物品。负责回收作业区域属地管理,配合场站主要属地管理单位开展场站应急处置。
2.3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4服务地点:长宁公司所属页岩气区块。
2.5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每年一签。
2.6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2.7招标控制单价及报价:详见第五章。
2.8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CNG罐车车辆及运行允许分包若投标人自有CNG罐车车辆并负责运行,要求投标人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每台参与运输的CNG罐车需具备危险品货物道路运输证,每台车辆必须配置押运人员,押运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从业资格证。若投标人分包CNG罐车车辆及运行,要求分包商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营业执照),分包商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每台参与运输的CNG罐车需具备危险品货物道路运输证,每台车辆必须配置押运人员,押运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从业资格证。
*3.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HSE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符合本项目需要。
*3.4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技术方案”中第1、2条要求。
*3.5.服务团队要求:
每一套机组装置分别成立固定的服务团队,团队人员数量必须满足下述各场景最低配置要求,团队分工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经理1名,维修工2名(机械1名,电气1名),作业队长1名,操作人员3人/班,三班制,专业人员需取得相关职业证书,操作人需取得HSE相关证书。
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或机械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附能够佐证文件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具有安监局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操作及维修人员具有电工证、压力容器操作证等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6.设备要求:设备须提供主体设备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1)设备到场要求:中标方需承诺,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45天内完成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具备作业条件。如无法按照上述要求,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气体回收计量设备首次作业前必须具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证书,且必须按照计量规范开展定期检测。
*3.7.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8.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8.2投标人2019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8.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8.1-3.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1
至2023年2月2
23:59:59(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标包(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
及开标
,下同)2023年3月1
08时30分(北京
,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注册后查看。
本招标项目2022年零散气回收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已由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西南司招审(2022)字第490号(长宁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2年零散气回收技术服务二次招标。
2.2项目估算金额及招标范围:
项目估算金额:602.297894万元(不含税)。
招标范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以下两种场景提供1套以上满足实际工况需求的回收装置、附属设施及人员配备等,开展零散气回收作业。
场景一(场站、管线、脱水装置停气碰口或检维修作业前零散气,气井见气后有管线但不具备进管网条件的零散气):
移动式车载零散气回收增压装置1套(含气体过滤分离装置、燃气发动机、压缩机组、分离器、空冷器、控制系统);移动作业车载平台车1辆(车长≤12米);现场作业管汇、施工与辅助设施保障车1辆;现场办公协调车1辆;现场管汇、阀门管件1批;施工工具辅助设备1批;消防、安全HSE设施1批;机油、滤芯、设备备件等1批;水压试压装置1套。
场景二(气井无配套管线的零散气):
移动式车载CNG压缩回收装置1套(含气体除砂、过滤、分离装置,燃气发动机、压缩机组、分离器、空冷器、控制系统);移动作业车载平台车1辆(车长≤12米);现场作业管汇、施工与辅助设施保障车1辆;现场办公协调车1辆;CNG运输车辆4辆(可采用合作租赁方式,车长≤12米);外输管网减压卸气撬1套;现场管汇、阀门管件1批;施工工具辅助设备1批;机油、滤芯、设备备件等1批;消防、安全HSE设施1批;水压试压装置1套。
负责以上两种回收场景回收机组及配套设备运输至井场、设备安装、试压;负责对回收机组及配套设备进行调试、操作、维护保养、检修、报表报告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巡检记录、故障记录、开停机记录、维保记录、故障分析报告);负责压力容器注册;负责回收机组橇上仪表、安全阀、压力容器、控制系统的定期校检以及机组故障处理;负责提供机组正常运行所需辅助设备,维修、维保所需配件,以及运行所需滤芯、机油、润滑油、润滑脂、防冻液(如有)等物品。负责回收作业区域属地管理,配合场站主要属地管理单位开展场站应急处置。
2.3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4服务地点:长宁公司所属页岩气区块。
2.5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每年一签。
2.6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2.7招标控制单价及报价:详见第五章。
2.8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CNG罐车车辆及运行允许分包若投标人自有CNG罐车车辆并负责运行,要求投标人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每台参与运输的CNG罐车需具备危险品货物道路运输证,每台车辆必须配置押运人员,押运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从业资格证。若投标人分包CNG罐车车辆及运行,要求分包商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营业执照),分包商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每台参与运输的CNG罐车需具备危险品货物道路运输证,每台车辆必须配置押运人员,押运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从业资格证。
*3.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HSE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符合本项目需要。
*3.4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技术方案”中第1、2条要求。
*3.5.服务团队要求:
每一套机组装置分别成立固定的服务团队,团队人员数量必须满足下述各场景最低配置要求,团队分工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经理1名,维修工2名(机械1名,电气1名),作业队长1名,操作人员3人/班,三班制,专业人员需取得相关职业证书,操作人需取得HSE相关证书。
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或机械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附能够佐证文件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具有安监局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操作及维修人员具有电工证、压力容器操作证等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6.设备要求:设备须提供主体设备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1)设备到场要求:中标方需承诺,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45天内完成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具备作业条件。如无法按照上述要求,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气体回收计量设备首次作业前必须具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证书,且必须按照计量规范开展定期检测。
*3.7.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8.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8.2投标人2019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8.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8.1-3.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1
4.2招标文件按标包(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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