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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范县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 09时30分(北京 )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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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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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范采磋商-2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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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范县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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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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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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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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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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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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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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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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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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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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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留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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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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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109005080D0239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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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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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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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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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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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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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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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采购内容:拟通过招标选择一家具备相应实力的劳务派遣公司或劳务公司,以劳务派遣或劳务承包方式,在采购人的指导和管理下,完成相应的岗位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之相关的其他事项,计划派遣购买人数约13人,从事低保对象精准认定识别、流浪乞讨巡查等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本项目总预算60.00万元,含派遣人员的劳务费及企业服务管理费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4服务要求:服从甲方安排,并达到甲方要求标准。
5.5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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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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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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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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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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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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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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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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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库〔2022〕19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2.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
2.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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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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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 应在本公告发布后,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公章)。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 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资格的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出具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并法人签字,格式自拟。采购人将保留查询投标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或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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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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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02月1 至2023年02月2 ,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3: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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