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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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地点:蚌埠市淮上区双墩路北侧、淮海路东侧
实施
:2023年
项目内容:建设用地面积14572.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00.7平方米,检测楼9010.64平方米,实验楼5779.38平方米,地下车库4550.72平方米,配电用房160.0平方米。
项目范围:建设用地面积14572.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00.7平方米,检测楼9010.64平方米,实验楼5779.38平方米,地下车库4550.72平方米,配电用房160.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设计图纸。
项目规模:建设用地面积14572.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00.7平方米,检测楼9010.64平方米,实验楼5779.38平方米,地下车库4550.72平方米,配电用房1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446.287233万元。
工程预算:5446.287233万元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2105-340311-04-01-85159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2018年1月
以来(
以竣工验收
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面积不小于9950平方米或金额不低于27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②2018年1月
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下同)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
、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若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下同)。
2.2 项目经理要求
((1)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并注册在就职(投标)单位;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业绩:2018年1月
以来(
以竣工验收
为准),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负责过单项合同面积不小于9950平方米或金额不低于27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需同时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②2018年1月
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
、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若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2.3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不含) 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均需满足招标公告中企业资质的要求。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以牵头单位的业绩、荣誉、人员等作为评分依据。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
及方式
3.1 下载
: 2023年 02月 1
以后
4 公告发布
、开标
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
: 2023 年 02 月 1
4.2 开标
: 2023 年03月 0
09时 00 分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2023年03月0
09时00分
项目名称:蚌埠市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地点:蚌埠市淮上区双墩路北侧、淮海路东侧
实施
项目内容:建设用地面积14572.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00.7平方米,检测楼9010.64平方米,实验楼5779.38平方米,地下车库4550.72平方米,配电用房160.0平方米。
项目范围:建设用地面积14572.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00.7平方米,检测楼9010.64平方米,实验楼5779.38平方米,地下车库4550.72平方米,配电用房160.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设计图纸。
项目规模:建设用地面积14572.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00.7平方米,检测楼9010.64平方米,实验楼5779.38平方米,地下车库4550.72平方米,配电用房1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446.287233万元。
工程预算:5446.287233万元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2105-340311-04-01-85159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2018年1月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②2018年1月
2.2 项目经理要求
((1)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并注册在就职(投标)单位;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业绩:2018年1月
需同时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②2018年1月
(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2.3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不含) 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均需满足招标公告中企业资质的要求。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以牵头单位的业绩、荣誉、人员等作为评分依据。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
3.1 下载
4 公告发布
4.1 公告发布
4.2 开标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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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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