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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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林州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控制价:3811421.01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地点:林州市人民医院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达到合格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
工期:9
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3.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 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中标资格(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符 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 供的不予认可);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2月1
至2023年2月2
,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3: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2023年2月2
9 点00分(北京
)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林州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控制价:3811421.01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地点:林州市人民医院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达到合格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
工期: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3.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 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中标资格(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符 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 供的不予认可);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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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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