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市分公司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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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市分公司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背景:本项目需采购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市分公司用电动汽车租赁服务,以满足快递业务用车需要。
二、采购内容:
1、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57.24万元(含税)。
注:具体采购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报价:月均车辆租赁费用为月均车辆使用费用与月均服务费用之和。月均车辆使用费用:月均单车租赁和使用费用。月均服务费用:全车保险,包括交强险与商业险[其中商业险包含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额度不少于200万),车上货物险(不少于20万元),车上人员险(不少于2人),及车损险、不计免赔险];年检;车辆相关证照办理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车辆牌照、行驶证、符合当地通行要求的规定证照及车辆标识喷涂等所产生的费用);协助处理交通违章与交通事故等工作所需的费用;车辆正常磨损所需要的维修和保养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工时费、材料费及材料管理费等相关的所有费用);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维修等所需的费用;其他完成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相关服务标准所需的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车辆运行的电费、路桥费等,由采购人自行承担。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4、合同期限:三年。租赁期限:三年。(租赁期限:自下达订单后交车验收合格之日起)。
5、车辆交付地址:海宁市西立交路4号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市分公司。
6、交付
:租赁方接到租赁订单后,原则上30个自然日内按要求完成车辆改造、上牌、保险等必要工作并将车辆(包括随车充电器和简易充电装置)送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三、应答人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应答人截止开标
的近三年内应具有销售或租赁同样或类似的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
、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不提供的做废标处理)。
4、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
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2月1
至2023年2月1
,每日
9时至11时,
2时至4时(北京
,下同)报名;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
:2023年2月2
9时30分。应答文件接收
:2023年2月2
8:30-9:30;
一、项目背景:本项目需采购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市分公司用电动汽车租赁服务,以满足快递业务用车需要。
二、采购内容:
1、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57.24万元(含税)。
标包 | 物资名称 | 预估租赁数量(辆) | 月均车辆租赁费用限价(元/月/辆) | 合同期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一 | 7-8立方中面纯电动整体型厢式车 | 5 | ≤3180 | 57.24 |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报价:月均车辆租赁费用为月均车辆使用费用与月均服务费用之和。月均车辆使用费用:月均单车租赁和使用费用。月均服务费用:全车保险,包括交强险与商业险[其中商业险包含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额度不少于200万),车上货物险(不少于20万元),车上人员险(不少于2人),及车损险、不计免赔险];年检;车辆相关证照办理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车辆牌照、行驶证、符合当地通行要求的规定证照及车辆标识喷涂等所产生的费用);协助处理交通违章与交通事故等工作所需的费用;车辆正常磨损所需要的维修和保养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工时费、材料费及材料管理费等相关的所有费用);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维修等所需的费用;其他完成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相关服务标准所需的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车辆运行的电费、路桥费等,由采购人自行承担。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4、合同期限:三年。租赁期限:三年。(租赁期限:自下达订单后交车验收合格之日起)。
5、车辆交付地址:海宁市西立交路4号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市分公司。
6、交付
三、应答人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应答人截止开标
4、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
5、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2月1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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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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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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