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南源路段)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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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新余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南源路段)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现对本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资金,招标人为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余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南源路段)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2、招标单位: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新余市高新区南源路沿线,道路改造沿现有路线,东起桐林路,西至新城大道,全长4365 米。
4、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南源路地下综合管廊以及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附属路面进行修复改造,地下综合管廊长 1842m,规格为 8.25m×3.75m,铺设光缆、电信、管线、广播电视管线、电力电缆、给水管、污水管、热力管、燃气管等管线。道路修复改造里程为 4365m,主要对道路、排水、交通以及其他附属工程进行修复改造。
5、本工程总投资:约2.22亿;
6、招标内容:包含工程地形测绘、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消防、暖通、弱电工程、室内外装修设计等】、室外工程设计(含且不限于绿化、道路、综合管网、围墙、门岗等室外相关工程内容),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完成改图工作以及向相关部门(单位)提供联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含且不限于上述内容。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8、项目计划工期:6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具备满足市政行业(排水和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当月前不少于6个月(最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以上人事部门办理的
为准),应与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该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
为准。
4、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未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新余市)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处罚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设计服务承诺书:为便于对整个工程项目全程控制,在施工关键环节,设计人应设驻现场代表,并随工程进度调整现场代表专业人员(代表须为正式职工且为设计项目组成员,设立
由发包人确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组建的组织结构未经招标人同意在中标后不得更换,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五、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为3
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七、获取
2023年02月1
至2023年03月0
止;
新余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南源路段)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现对本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资金,招标人为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余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南源路段)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2、招标单位:新余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新余市高新区南源路沿线,道路改造沿现有路线,东起桐林路,西至新城大道,全长4365 米。
4、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南源路地下综合管廊以及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附属路面进行修复改造,地下综合管廊长 1842m,规格为 8.25m×3.75m,铺设光缆、电信、管线、广播电视管线、电力电缆、给水管、污水管、热力管、燃气管等管线。道路修复改造里程为 4365m,主要对道路、排水、交通以及其他附属工程进行修复改造。
5、本工程总投资:约2.22亿;
6、招标内容:包含工程地形测绘、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消防、暖通、弱电工程、室内外装修设计等】、室外工程设计(含且不限于绿化、道路、综合管网、围墙、门岗等室外相关工程内容),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完成改图工作以及向相关部门(单位)提供联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含且不限于上述内容。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8、项目计划工期:6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具备满足市政行业(排水和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当月前不少于6个月(最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以上人事部门办理的
4、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未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新余市)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处罚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设计服务承诺书:为便于对整个工程项目全程控制,在施工关键环节,设计人应设驻现场代表,并随工程进度调整现场代表专业人员(代表须为正式职工且为设计项目组成员,设立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组建的组织结构未经招标人同意在中标后不得更换,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五、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为3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七、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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