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SD-101/SGJD-105标项目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3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SD-101/SGJD-105标项目
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通信电缆、钢材、桥架线槽、化学锚栓、钢柱、吊柱、刚性零部件、柔性零部件、电力金具、预绞金具、绝缘子、预埋零部件、五金材料、商混)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SD-101/SGJD-105标项目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12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轨道交通一号线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政府承担,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SD-101/SGJD-105标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SD-101/SGJD-105标项目: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西起西山矿务局站,沿西矿街、迎泽西大街、迎泽大街、迎泽东大街(规划)、东中环路、北营路、马练营路敷设,止于武宿机场站,途经万柏林区、迎泽区、小店区, 于主城区呈倒“L”型结构。一期工程线路全长 28.737 km,共设置车站 24 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 7 座。西端设西山停车场1座,南端设马练营车辆段 1 座。全线设下元主变电所和中心街东主变电所 2 座,控制中心位于龙城大街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北象限地块内,紧邻 2 号线龙城大街西站,与线网共享。本工程初期配属车辆为 28 列/168 辆,采用全自动运行 A 型车 6 辆编组,最高运行速度 80km/h。本工程在大南门站与 2 号线设有联络线,中心街东站与 3 号线设有联络线。本项目投资额约 4.29 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资格条件设置等详见附表一、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信电缆、桥架线槽、化学锚栓、钢柱吊柱、刚性零部件、柔性零部件、电力金具、预绞金具、绝缘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需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设备须满足铁道部产品质量CRCC认证(如需)。
(3)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年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或招标物资生产厂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其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
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必须满足《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用户需求书》中的对应物资相关所有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地铁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2月-2023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2月-2023年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或招标物资生产厂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其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或招标物资生产厂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其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2钢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4)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年产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5)供货业绩要求:经销商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5年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6)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2月-2023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2月-2023年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经销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3预埋零部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
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地铁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2月-2023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2月-2023年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或招标物资生产厂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其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或招标物资生产厂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其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4五金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3CF认证)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供货能力要求: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大于50万元以上供货合同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2月-2023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2月-2023年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5商混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21、2022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混凝土生产商须具备C15-C60标号混凝土年产5万方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混凝土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2月-2023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2月-2023年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各个包件的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招标期间正在起诉或恶意投诉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3至2023年2月1
,每日
8:30时至11:30时,
14:30时至17:30时(北京
,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2023年3月
9时30分。
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SD-101/SGJD-105标项目
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通信电缆、钢材、桥架线槽、化学锚栓、钢柱、吊柱、刚性零部件、柔性零部件、电力金具、预绞金具、绝缘子、预埋零部件、五金材料、商混)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SD-101/SGJD-105标项目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12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轨道交通一号线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政府承担,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SD-101/SGJD-105标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SD-101/SGJD-105标项目: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西起西山矿务局站,沿西矿街、迎泽西大街、迎泽大街、迎泽东大街(规划)、东中环路、北营路、马练营路敷设,止于武宿机场站,途经万柏林区、迎泽区、小店区, 于主城区呈倒“L”型结构。一期工程线路全长 28.737 km,共设置车站 24 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 7 座。西端设西山停车场1座,南端设马练营车辆段 1 座。全线设下元主变电所和中心街东主变电所 2 座,控制中心位于龙城大街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北象限地块内,紧邻 2 号线龙城大街西站,与线网共享。本工程初期配属车辆为 28 列/168 辆,采用全自动运行 A 型车 6 辆编组,最高运行速度 80km/h。本工程在大南门站与 2 号线设有联络线,中心街东站与 3 号线设有联络线。本项目投资额约 4.29 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资格条件设置等详见附表一、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信电缆、桥架线槽、化学锚栓、钢柱吊柱、刚性零部件、柔性零部件、电力金具、预绞金具、绝缘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需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设备须满足铁道部产品质量CRCC认证(如需)。
(3)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年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或招标物资生产厂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其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必须满足《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用户需求书》中的对应物资相关所有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地铁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2月-2023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2月-2023年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或招标物资生产厂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其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或招标物资生产厂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其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2钢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4)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年产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5)供货业绩要求:经销商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5年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6)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2月-2023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2月-2023年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经销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3预埋零部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部分投标人无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提供自身财务会计报表;若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净利润均大于零,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如投标人成立(注册)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地铁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2月-2023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2月-2023年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或招标物资生产厂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其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或招标物资生产厂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其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4五金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
(2)许可和认证要求:①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若有)、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若有)。
②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3CF认证)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
(3)供货能力要求: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主要物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主要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大于50万元以上供货合同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2月-2023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2月-2023年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5商混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21、2022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混凝土生产商须具备C15-C60标号混凝土年产5万方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混凝土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2月-2023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2月-2023年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各个包件的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招标期间正在起诉或恶意投诉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3至2023年2月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莱州站前广场-地面面层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08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中通道高速公路项目SG-3标项目经理部制架梁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08
- 中铁二十局集团莫桑比克公司马拉维卡本公路项目、内利项目沥青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8
- 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白云区大朗客整所地块上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临设装修工程谈判公告 2025-05-08
- 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十陵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地铁保护区安全监测招标公告 2025-05-08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高铁新乡东站西广场地下停车场项目部门窗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08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侨城东路北延通道工程(三标段)二工区项目经理部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工程专业招标公告 2025-05-08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物资(电料)招标公告 2025-05-08
- 机车灯泡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08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机务段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08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多功能婴儿培养箱(二次)招标公告
-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信创资源池扩容等采购招标公告
- 皮肤镜检测平台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2025年广东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房智能提升试点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广东省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绩效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嘉应学院江南校区教室课桌椅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东省普通国省道“十五五”发展规划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东省地质局江门地质调查中心2025年汽车租赁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鳄蜥种群调查监测及同域两栖爬行动物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