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微生物克隆自动挑选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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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国药科大学微生物克隆自动挑选平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
14点30分(北京
)前提交投标文件。
2.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微生物克隆自动挑选平台项目
3.预算:170万元
4.最高限价:17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需采购一套微生物克隆自动挑选平台,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货物:合同签订后三个月之内。进口货物:收到信用证或发货通知后八周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否则视为未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及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023年2月1
至2023年2月2
,每天
9:00至11:30,
14: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国药科大学微生物克隆自动挑选平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2.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微生物克隆自动挑选平台项目
3.预算:170万元
4.最高限价:17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需采购一套微生物克隆自动挑选平台,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货物:合同签订后三个月之内。进口货物:收到信用证或发货通知后八周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否则视为未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及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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