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西交大二附院洛阳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拆改及加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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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洛阳市中心医院西交大二附院洛阳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拆改及加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市中心医院,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西交大二附院洛阳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拆改及加固工程;
2.2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2.3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和洛阳市财政筹措;
2.4项目建设地点:交大二附院洛阳医院建设项目(一期)位于洛阳市伊滨经开区立雪路以南、吉庆路以北、李村大街以西、提驾庄路以东区域;
2.5项目概况:1#病房楼、医技楼、门急诊楼、地下车库局部主体及二次结构、外装饰及机电管线拆除工程以及拆除后加固、改建工程 。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2.8工 期:18
历天;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3招标控制价:59362859.36元;
2.14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的原件扫描件和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职称证的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自2019年1月
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5000万(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建设项目查询数据等级C级以上的项目信息并附可查询的网址链接,以合同签订
为准)
3.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3年2 月 10 日至2023年2月 16 日24:00,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为2023年3月3日09时35分(北京
)。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洛阳市中心医院西交大二附院洛阳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拆改及加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市中心医院,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西交大二附院洛阳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拆改及加固工程;
2.2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2.3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和洛阳市财政筹措;
2.4项目建设地点:交大二附院洛阳医院建设项目(一期)位于洛阳市伊滨经开区立雪路以南、吉庆路以北、李村大街以西、提驾庄路以东区域;
2.5项目概况:1#病房楼、医技楼、门急诊楼、地下车库局部主体及二次结构、外装饰及机电管线拆除工程以及拆除后加固、改建工程 。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2.8工 期:18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3招标控制价:59362859.36元;
2.14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的原件扫描件和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职称证的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自2019年1月
3.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3年2 月 10 日至2023年2月 16 日24:00,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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