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恒河新兴段水毁堤防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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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注册后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恒河新兴段水毁堤防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1,124.3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恒河新兴段水毁堤防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731,124.3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31,124.3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恒河新兴段水毁堤防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恒河新兴段水毁堤防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4)、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9年9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
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投标人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在开标截止
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2020-2021 年度任意一年);(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 提供任何一种即可);(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3年02月1
至 2023年02月1
,每天
08:00:00至 12:00:00,
12:00:00至 18:00:00(北京
)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 2023年02月2
14时00分00秒(北京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恒河新兴段水毁堤防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1,124.3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恒河新兴段水毁堤防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731,124.3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31,124.3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恒河新兴段水毁堤防修复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31,124.30 |
731,124.30 |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恒河新兴段水毁堤防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恒河新兴段水毁堤防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4)、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9年9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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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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