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维计划-城市更新规划经费子项1:构建广州市存量空间资源识别评价体系及中心城区更新利用规划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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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注册后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城市更新规划经费子项1:构建广州市存量空间资源识别评价体系及中心城区更新利用规划研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城市更新规划经费子项1:构建广州市存量空间资源识别评价体系及中心城区更新利用规划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2月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城市更新规划经费子项1:构建广州市存量空间资源识别评价体系及中心城区更新利用规划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原因和情形:本项目已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为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本项目不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如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单独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上述规定要求,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城市更新规划经费子项1:构建广州市存量空间资源识别评价体系及中心城区更新利用规划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应明确项目主体单位。
(4)已在云平台系统参与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2月0
至2023年02月2
,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城市更新规划经费子项1:构建广州市存量空间资源识别评价体系及中心城区更新利用规划研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城市更新规划经费子项1:构建广州市存量空间资源识别评价体系及中心城区更新利用规划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城维计划-城市更新规划经费子项1:构建广州市存量空间资源识别评价体系及中心城区更新利用规划研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0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城市更新规划经费子项1:构建广州市存量空间资源识别评价体系及中心城区更新利用规划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原因和情形:本项目已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为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本项目不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如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单独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上述规定要求,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城市更新规划经费子项1:构建广州市存量空间资源识别评价体系及中心城区更新利用规划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应明确项目主体单位。
(4)已在云平台系统参与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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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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