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沽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南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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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如下:
1.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1.2项目名称:泸沽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南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1.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
1.5采购预算:30万元(采购预算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深度可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规划或设计方案费及可研编制服务费;磋商申请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1.5采购需求:泸沽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南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1.7实施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成果资料,提供相关服务至项目完成。((1)合同签订后提供初稿,按照采购人的初步修改意见修编完善,形成送审稿,报送项目审批主管部门;(2)根据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及相关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意见,2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提供终稿;(3)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备案等工作;(4)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工作至项目完成。
1.8质量要求:咨询服务成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公司健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新公司提供开标当月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原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范围:缴税所属
在2021年1月至响应文件已交截止
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缴费所属
在2021年1月至响应文件已交截止
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磋商当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20】38号文的要求,在报价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磋商小组备查);
3.2具备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2023年02月0
至2023年02月1
,每天
08:30至12:00,
14:00至18: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23年02月2
14时30分(北京
)
1.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1.2项目名称:泸沽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南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1.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
1.5采购预算:30万元(采购预算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深度可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规划或设计方案费及可研编制服务费;磋商申请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1.5采购需求:泸沽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南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1.7实施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成果资料,提供相关服务至项目完成。((1)合同签订后提供初稿,按照采购人的初步修改意见修编完善,形成送审稿,报送项目审批主管部门;(2)根据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及相关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意见,2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提供终稿;(3)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备案等工作;(4)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工作至项目完成。
1.8质量要求:咨询服务成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20】38号文的要求,在报价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磋商小组备查);
3.2具备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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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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