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工程水泥、粉煤灰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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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工程项目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管桩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1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全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速凝剂、减水剂)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1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全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水泥、粉煤灰、外加剂进行公开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工程TYZQ-1标段:工程里程范围DK53+017~DK66+121,正线长度13.104公里,含苏州东隧道13.026公里(含隧道明挖敞口段部分),路基0.78公里。代建桑田岛站(588米),桑田岛站为地下四层(局部地下三层)三台五线,标准段宽50.7米,深29.9米,围护结构采用地下连续墙,基坑采用明挖逆作法施工。合同金额:631196.87万元,开工日期:2022年12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
,合同工期:182
历天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工程TYZQ-2标段:范围为正线 DK66+121~DK98+432 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 32.311公里。含苏州东隧道2.539公里(含隧道明挖暗埋段及明挖敞口段)、汾湖隧道 3.732公里、路基工程0.166公里;吴中至吴江桥段(19.983公里)、苏州南高架站(1.281公里,不含沪苏湖铁路同步实施线下部分0.576公里)、汾湖南桥段(4.034公里)共 25.874公里;路基0.166公里;箱梁预制场1处,承担标段范围内654孔双线简支箱梁制、运、架;无砟轨道、道岔道床施工(不含 CRTSⅢ型板制作),轨道精调;不含标段范围内隧道管片预制。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工程TYZQ-3标段:主要范围为正线DK174+794~DK184+638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9.844公里。含杭州湾跨海大桥9.844km(含北航道桥、中航道桥),设80/60m箱梁预制场1处,承担全桥230孔80/60m箱梁预制(含四电平台),承担本标段92孔80/60m箱梁运、架,北岸栈桥370m;无砟轨道道床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轨道精调。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工程TYZQ-4标段:主要施工内容为正线DK184+638~DK217+410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32.772km。含杭州湾跨海大桥19.315km(含南航道桥),慈溪特大桥A段13.457km,承担本标段138孔80/60m箱梁运、架(含四电平台,不含预制),南岸浅滩区栈桥7.8km,标段范围内的桥面附属;无砟轨道道床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轨道精调;不含浅滩区引桥110孔40m简支箱梁预制、运输、架设,不含慈溪特大桥A段293孔双线简支箱梁预制、运输、架设。
2.2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招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拥有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不接受同时拥有立窑和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集团内部不生产熟料的生产厂(粉磨站)及该生产厂授权的代理商生厂商,生厂商具有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招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成为中标人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
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提供至少两份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2020年1月
以来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
TYZQ-1标、TYZQ-2标、TYZQ-4标::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0年1月以来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
TYZQ-3标:投标人提供招标物资2020年1月以来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提供不低于3艘1000吨载量以内可用于本项目的自带空压机密封罐船(海船)信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照片,船检证书、营运许可证。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20年1月
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0年1月
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投标产品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唯一授权函必须提供生产厂联系方式,如果投标人出现授权函作假直接扣除所有投标保证金。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水泥企业,必须注明所投包件相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厂名称和地址,供货业绩需提供该生产厂的供货业绩。
3.2.2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电厂)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能生产满足标的物技术质量标准的粉煤灰。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及最新标准的要求、《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17;《高速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GB/T 37439-2019);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生产厂具有2020年-2022年由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各规格每年至少提供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
TYZQ-1标、TYZQ-2标、TYZQ-4标14包:具有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至少二个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良好履约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对应的履约良好证明等)。
TYZQ-3标、TYZQ-4标15包:具有招标物资2020年1月以来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提供不低于2艘800吨载量以内可用于本项目的自带空压机密封罐船(海船)信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照片,船检证书、营运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2月
16:00至2023年2月13日16:00
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1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全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速凝剂、减水剂)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1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全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水泥、粉煤灰、外加剂进行公开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工程TYZQ-1标段:工程里程范围DK53+017~DK66+121,正线长度13.104公里,含苏州东隧道13.026公里(含隧道明挖敞口段部分),路基0.78公里。代建桑田岛站(588米),桑田岛站为地下四层(局部地下三层)三台五线,标准段宽50.7米,深29.9米,围护结构采用地下连续墙,基坑采用明挖逆作法施工。合同金额:631196.87万元,开工日期:2022年12月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工程TYZQ-2标段:范围为正线 DK66+121~DK98+432 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 32.311公里。含苏州东隧道2.539公里(含隧道明挖暗埋段及明挖敞口段)、汾湖隧道 3.732公里、路基工程0.166公里;吴中至吴江桥段(19.983公里)、苏州南高架站(1.281公里,不含沪苏湖铁路同步实施线下部分0.576公里)、汾湖南桥段(4.034公里)共 25.874公里;路基0.166公里;箱梁预制场1处,承担标段范围内654孔双线简支箱梁制、运、架;无砟轨道、道岔道床施工(不含 CRTSⅢ型板制作),轨道精调;不含标段范围内隧道管片预制。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工程TYZQ-3标段:主要范围为正线DK174+794~DK184+638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9.844公里。含杭州湾跨海大桥9.844km(含北航道桥、中航道桥),设80/60m箱梁预制场1处,承担全桥230孔80/60m箱梁预制(含四电平台),承担本标段92孔80/60m箱梁运、架,北岸栈桥370m;无砟轨道道床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轨道精调。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工程TYZQ-4标段:主要施工内容为正线DK184+638~DK217+410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32.772km。含杭州湾跨海大桥19.315km(含南航道桥),慈溪特大桥A段13.457km,承担本标段138孔80/60m箱梁运、架(含四电平台,不含预制),南岸浅滩区栈桥7.8km,标段范围内的桥面附属;无砟轨道道床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轨道精调;不含浅滩区引桥110孔40m简支箱梁预制、运输、架设,不含慈溪特大桥A段293孔双线简支箱梁预制、运输、架设。
2.2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招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拥有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不接受同时拥有立窑和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集团内部不生产熟料的生产厂(粉磨站)及该生产厂授权的代理商生厂商,生厂商具有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招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成为中标人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提供至少两份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2020年1月
(6)供货业绩要求:
TYZQ-1标、TYZQ-2标、TYZQ-4标::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0年1月以来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
TYZQ-3标:投标人提供招标物资2020年1月以来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提供不低于3艘1000吨载量以内可用于本项目的自带空压机密封罐船(海船)信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照片,船检证书、营运许可证。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20年1月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投标产品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唯一授权函必须提供生产厂联系方式,如果投标人出现授权函作假直接扣除所有投标保证金。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水泥企业,必须注明所投包件相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厂名称和地址,供货业绩需提供该生产厂的供货业绩。
3.2.2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电厂)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能生产满足标的物技术质量标准的粉煤灰。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及最新标准的要求、《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17;《高速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GB/T 37439-2019);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生产厂具有2020年-2022年由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各规格每年至少提供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
TYZQ-1标、TYZQ-2标、TYZQ-4标14包:具有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至少二个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良好履约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对应的履约良好证明等)。
TYZQ-3标、TYZQ-4标15包:具有招标物资2020年1月以来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提供不低于2艘800吨载量以内可用于本项目的自带空压机密封罐船(海船)信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照片,船检证书、营运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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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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