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一中校园物业保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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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岩一中校园物业保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1,600.00元
采购包1(龙岩一中校园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21,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21,6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若证明材料上体现“复印无效”,也视同有效。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与本项要求不一致的,与本项为准。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描述中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指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磋商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2)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自行采购项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磋商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 2023-02-03 至 2023-02-1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23-02-14 09:00:00(北京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
)
项目名称:龙岩一中校园物业保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1,600.00元
采购包1(龙岩一中校园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21,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21,6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保洁服务 | 1(项) | 否 | 见采购文件 | 921,600.00 | 物业管理 |
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若证明材料上体现“复印无效”,也视同有效。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与本项要求不一致的,与本项为准。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描述中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指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磋商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2)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自行采购项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磋商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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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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