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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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3年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二次招标)。
2.2 项目概况:
2.2.1服务内容:2023年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包括综合录井仪、地质房、野营房的运输、吊装服务。
2.2.2服务标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2.2.3 计费依据:
根据2022年该项目费用成本、市场服务价格调研进行测算,按公里数与等停天数单价制计价。
2.2.4项目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2.2.5本项目固定单价最高限价如下:
本次2023年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定价是依据招标人2022年长庆地区货物运输费用成本,对比本项目当前的市场调研情况与提质增效活动要求,按公里数与等停天数固定单价进行计价。
本项目预计工作量为:运输车行程165000公里,吊车行程74000公里。预计总金额317.4352万元(不含增值税)。详见下表:
2023年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总价计算表
2023年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固定单价限价表
注:1、按单井实际搬迁数量、距离、路况等因素造成工作量增加须招标区域属地单位(招标人)认可。所有车辆按照单程最远距离计算,就近县区安排车辆的原则,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靖边片区与陇东片区在双桥运输车运力不足时,经招标区域属地单位(招标人)同意方可使用单桥运输车(按单桥车辆服务单价结算)。
2.3招标范围:2023年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预计运输车行程165000公里,预计吊车行程74000公里。
标段(标包)划分: 按工区划分3个标段,拟选中标单位3家(允许兼投兼中),负责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工作。
标段1:苏里格片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预计工作量为:运输车行程45000公里,吊车行程27000公里。
标段2::陇东片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预计工作量为:运输车行程50000公里,吊车行程20000公里。
标段3:靖边片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预计工作量为:运输车行程70000公里,吊车行程27000公里。
2.4 服务地点:长庆地区。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
2.6 服务要求:以招标文件具体要求为准
2.7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授标原则:
2.7.1本项目为2023年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按照每个标段的有效投标人数及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
每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为N,当N<3时,如果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仍然具备竞争性,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当N<3时,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缺乏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当 N≥3时,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原则上每个标段选择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7.2如当综合得分一致时,则价格得分靠前者优先,如价格得分再一致时,则技术得分靠前者优先。
2.7.3 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较大服务质量问题(资料数据作假、拒绝招标人合理生产服务要求、发生严重管理违章)或重大安全隐患,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剩余工作量。
2.7.4本次招标允许同一投标人以不同的车辆及驾驶人员中标多个标段。若投标人以相同车辆及驾驶人员投标多个标段,按标段一、二、三的顺序推荐其为靠前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后,剩余标段将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以相同车辆及驾驶人员投标多个标段,若标段一排名第一,则不再推荐其为标段二、标段三的中标候选人。
2.7.5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招标结果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后续出台的相关规定不符,导致无法实现项目目的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并按照新规定重新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为准。
*3.4、投标人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为准。
*3.5、投标人须自2020年1月
至2022年9月3
以来在国内从事过集装箱或野营房类搬迁运输服务(提供合同及结算签认单或发票的扫描件)。
*3.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2020年1月
至2021年12月3
与招标人及所属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出现过因投标人过错导致的合同纠纷。
*3.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发生过欠薪等不良事件、未发生过用工违法行为。
*3.8、投标人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出现违约情况,或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提供相关问题承诺)。
*3.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抵押、破产状态,未处于受到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犯罪记录,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投标人企业自有车辆至少10辆、自有吊装设备至少5辆,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挂车需单独购买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性能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要求,提供上述车辆的行驶证与保险凭证(商险、交强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取消其中标资格。
*3.12、本项目允许同一投标人以不同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中标多个标段;投标人每个标段投入车辆至少12辆,其中6-25吨重型卡车(含单桥运输车、双桥运输车)至少8辆(其中10-25吨双桥运输车至少6辆)、25吨以上(含25吨)吊车至少4辆。
*3.13、投标车辆应提供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附加费证、保险费凭证等证件,凭证必须齐全有效,并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期检(审)验合格(投标人提供以上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4、提供所有提供服务车辆的照片、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营运证(运输卡车需要提供营运证,吊车不需要提供营运证)、保险费凭证(交强险)、自有车辆以有效的行驶证为准,租赁车辆以有效的租赁合同为准。
*3.15、车辆年限要求:重型卡车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必须在15年以内。25吨及以上(含25吨)自有吊车初次登记日期必须在20年以内。
*3.16、驾驶员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内(含50周岁),具有连续5年及以上运输经验(以首次取得驾照
为准),所持驾照符合国家准驾车型规定和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3.17、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从事车辆运输管理2年及以上(投标人自证)。
*3.18、人员数量:每车至少配一名驾驶员(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本项目需设项目负责人1名,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其中投标人投标时应至少提供现有驾驶员不少于12人。
*3.1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车辆性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3.2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车辆必须完好无损,年审合格,符合有关规定,按规定为车辆配备安全带、三防工具、警示标志、灭火器、铁质防滑链、篷布等安全防护设施,吊车须安装使用高清吊装视频监控仪,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承运“三超”物资时,提供符合国家认定资格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3.2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驾驶人员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嗜好。
*3.2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履行职责时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国石油、川庆钻探、招标区域属地单位(业主方)等相关法规、制度,为招标人提供优质高效的道路运输服务。
*3.2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服从招标人的调度指令和现场的HSE管理要求,组织协调工作有序,保证生产正常运行;制定合理的服务质量目标和HSE承诺,并组织落实。
*3.2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到工作任务通知后,在30分钟内确认并回应,车辆在1小时之内出车,车辆及时到位率达98%以上,按计划送达。
*3.2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服从招标人及作业区域属地单位HSE管理要求,执行招标人HSE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招标人安排的应急抢险工作,投标人不得拒绝。
*3.2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五日内,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车辆及驾驶人员购置保险,险种必须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元)、安全生产责任险、驾驶人员工伤保险、车辆运输保险。如发生车辆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及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8、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充分了解本项目车辆服务的区域范围,应能自行解决服务工作中的外协问题,一旦中标,运输服务的外协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外协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外协原因影响生产,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就造成的生产损失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3.29、投标人须按照后附《承包商企业安全环保诚信承诺书》进行安全环保诚信承诺,如未书面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3.3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川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准入资格,列入公司承包商黑名单,限制交易。
*3.31、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2月
10:00:00至 2023 年2月8 日23:59:59(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023年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二次招标)。
2.2 项目概况:
2.2.1服务内容:2023年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包括综合录井仪、地质房、野营房的运输、吊装服务。
2.2.2服务标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2.2.3 计费依据:
根据2022年该项目费用成本、市场服务价格调研进行测算,按公里数与等停天数单价制计价。
2.2.4项目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2.2.5本项目固定单价最高限价如下:
本次2023年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定价是依据招标人2022年长庆地区货物运输费用成本,对比本项目当前的市场调研情况与提质增效活动要求,按公里数与等停天数固定单价进行计价。
本项目预计工作量为:运输车行程165000公里,吊车行程74000公里。预计总金额317.4352万元(不含增值税)。详见下表:
2023年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总价计算表
标段 | 车辆 | 搬迁运输服务费用单价 | 预计工作量 | 预计费用 (元) |
标段费用 (元) |
标段1(苏里格片区) | 单桥运输车 | 120公里以内(含120公里)1173元/辆次 | 120辆次(10000公里) | 140760 | 945522 |
超过120公里:按11元/车*公里计算 | 40辆次(8000公里) | 88000 | |||
等停费用:251元/天 | 10天 | 2510 | |||
双桥运输车 | 120公里以内(含120公里)1299元/辆次 | 150辆次(13000公里) | 194850 | ||
超过120公里:按12.6元/车*公里计算 | 90辆次(14000公里) | 175840 | |||
等停费用:419元/天 | 8天 | 3352 | |||
吊车(25吨及以上,含25吨) | 150公里以内(含150公里)2095元/台班 |
80台班(12000公里) | 167600 | ||
151~200公里(含200公里)2346元/台班 | 30台班(6000公里) | 70380 | |||
201~300公里(含300公里)2933元/台班 | 20台班(6000公里) | 58660 | |||
301公里以上3770元/台班。 |
10台班(3000公里) | 37700 | |||
等停费用:587元/天 | 10天 | 5870 | |||
标段2(陇东片区) | 单桥运输车 | 100公里以内(含100公里)1155元/辆次 |
10辆次(1000公里) | 11550 | 941310 |
超过100公里:按10.3元/车*公里计算 | 10辆次(2000公里) | 20600 | |||
等停费用:169元/天 | 10天 | 1690 | |||
双桥运输车 | 100公里以内(含100公里)1313元/辆次 |
170辆次(17000公里) | 223210 | ||
超过100公里:按12.2元/车*公里计算 |
140辆次(30000公里) | 366000 | |||
等停费用:338元/天 | 10天 | 3380 | |||
吊车(25吨及以上,含25吨) | 100公里以内(含100公里)1858元/台班 | 140辆次(14000公里) | 260120 | ||
100公里以上每增加10公里增加80元(不足10公里按10公里计算) | 70辆次(6000公里) | 48000 | |||
等停费用:676元/天 | 10天 | 6760 | |||
标段3(靖边片区) | 单桥运输车 | 100公里以内(含100公里)1127元/辆次 | 10辆次(1000公里) | 11270 | 1287520 |
超过100公里:按10.6元/车*公里计算 |
10辆次(2000公里) | 21200 | |||
等停费用:168元/天 | 10天 | 1680 | |||
双桥运输车 | 100公里以内(含100公里)1248元/辆次 |
400辆次(40000公里) | 499200 | ||
超过100公里:按12.4元/车*公里计算 |
200辆次(27000公里) | 334800 | |||
等停费用:335元/天 | 20天 | 6700 | |||
吊车(25吨及以上,含25吨) | 120公里以内(含120公里)1853元/台班 | 200辆次(20000公里) | 370600 | ||
120公里以上每增加10公里增加50元(不足10公里按10公里计算) | 100辆次(7000公里) | 35000 | |||
等停费用:707元/天 | 10天 | 7070 | |||
合计 | 3174352 |
2023年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固定单价限价表
标段 | 区块 | 车辆 | 搬迁运输服务费用单价 |
标段1 | 苏里格片区 | 单桥运输车 | 120公里以内(含120公里)1173元/辆次 |
超过120公里:按11元/车*公里计算 | |||
等停费用:251元/天 | |||
双桥运输车 | 120公里以内(含120公里)1299元/辆次 | ||
超过120公里:按12.6元/车*公里计算 | |||
等停费用:419元/天 | |||
吊车(25吨及以上,含25吨) | 150公里以内(含150公里)2095元/台班 |
||
151~200公里(含200公里)2346元/台班 | |||
201~300公里(含300公里)2933元/台班 | |||
301公里以上3770元/台班。 |
|||
等停费用:587元/天 | |||
标段2 | 陇东片区 | 单桥运输车 | 100公里以内(含100公里)1155元/辆次 |
超过100公里:按10.3元/车*公里计算 | |||
等停费用:169元/天 | |||
双桥运输车 | 100公里以内(含100公里)1313元/辆次 |
||
超过100公里:按12.2元/车*公里计算 |
|||
等停费用:338元/天 | |||
吊车(25吨及以上,含25吨) | 100公里以内(含100公里)1858元/台班 | ||
100公里以上每增加10公里增加80元(不足10公里按10公里计算) | |||
等停费用:676元/天 | |||
标段3 | 靖边片区 | 单桥运输车 | 100公里以内(含100公里)1127元/辆次 |
超过100公里:按10.6元/车*公里计算 |
|||
等停费用:168元/天 | |||
双桥运输车 | 100公里以内(含100公里)1248元/辆次 |
||
超过100公里:按12.4元/车*公里计算 |
|||
等停费用:335元/天 | |||
吊车(25吨及以上,含25吨) | 120公里以内(含120公里)1853元/台班 | ||
120公里以上每增加10公里增加50元(不足10公里按10公里计算) |
|||
等停费用:707元/天 |
注:1、按单井实际搬迁数量、距离、路况等因素造成工作量增加须招标区域属地单位(招标人)认可。所有车辆按照单程最远距离计算,就近县区安排车辆的原则,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靖边片区与陇东片区在双桥运输车运力不足时,经招标区域属地单位(招标人)同意方可使用单桥运输车(按单桥车辆服务单价结算)。
2.3招标范围:2023年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预计运输车行程165000公里,预计吊车行程74000公里。
标段(标包)划分: 按工区划分3个标段,拟选中标单位3家(允许兼投兼中),负责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工作。
标段1:苏里格片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预计工作量为:运输车行程45000公里,吊车行程27000公里。
标段2::陇东片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预计工作量为:运输车行程50000公里,吊车行程20000公里。
标段3:靖边片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预计工作量为:运输车行程70000公里,吊车行程27000公里。
2.4 服务地点:长庆地区。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2.6 服务要求:以招标文件具体要求为准
2.7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授标原则:
2.7.1本项目为2023年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长庆地区录井队搬迁运输服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按照每个标段的有效投标人数及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
每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为N,当N<3时,如果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仍然具备竞争性,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当N<3时,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缺乏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当 N≥3时,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原则上每个标段选择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7.2如当综合得分一致时,则价格得分靠前者优先,如价格得分再一致时,则技术得分靠前者优先。
2.7.3 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较大服务质量问题(资料数据作假、拒绝招标人合理生产服务要求、发生严重管理违章)或重大安全隐患,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剩余工作量。
2.7.4本次招标允许同一投标人以不同的车辆及驾驶人员中标多个标段。若投标人以相同车辆及驾驶人员投标多个标段,按标段一、二、三的顺序推荐其为靠前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后,剩余标段将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以相同车辆及驾驶人员投标多个标段,若标段一排名第一,则不再推荐其为标段二、标段三的中标候选人。
2.7.5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招标结果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后续出台的相关规定不符,导致无法实现项目目的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并按照新规定重新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为准。
*3.4、投标人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为准。
*3.5、投标人须自2020年1月
*3.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2020年1月
*3.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发生过欠薪等不良事件、未发生过用工违法行为。
*3.8、投标人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出现违约情况,或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提供相关问题承诺)。
*3.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抵押、破产状态,未处于受到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犯罪记录,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投标人企业自有车辆至少10辆、自有吊装设备至少5辆,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挂车需单独购买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性能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要求,提供上述车辆的行驶证与保险凭证(商险、交强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取消其中标资格。
*3.12、本项目允许同一投标人以不同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中标多个标段;投标人每个标段投入车辆至少12辆,其中6-25吨重型卡车(含单桥运输车、双桥运输车)至少8辆(其中10-25吨双桥运输车至少6辆)、25吨以上(含25吨)吊车至少4辆。
*3.13、投标车辆应提供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附加费证、保险费凭证等证件,凭证必须齐全有效,并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期检(审)验合格(投标人提供以上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4、提供所有提供服务车辆的照片、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营运证(运输卡车需要提供营运证,吊车不需要提供营运证)、保险费凭证(交强险)、自有车辆以有效的行驶证为准,租赁车辆以有效的租赁合同为准。
*3.15、车辆年限要求:重型卡车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必须在15年以内。25吨及以上(含25吨)自有吊车初次登记日期必须在20年以内。
*3.16、驾驶员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内(含50周岁),具有连续5年及以上运输经验(以首次取得驾照
*3.17、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从事车辆运输管理2年及以上(投标人自证)。
*3.18、人员数量:每车至少配一名驾驶员(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本项目需设项目负责人1名,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其中投标人投标时应至少提供现有驾驶员不少于12人。
*3.1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车辆性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3.2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车辆必须完好无损,年审合格,符合有关规定,按规定为车辆配备安全带、三防工具、警示标志、灭火器、铁质防滑链、篷布等安全防护设施,吊车须安装使用高清吊装视频监控仪,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承运“三超”物资时,提供符合国家认定资格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3.2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驾驶人员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嗜好。
*3.2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履行职责时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国石油、川庆钻探、招标区域属地单位(业主方)等相关法规、制度,为招标人提供优质高效的道路运输服务。
*3.2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服从招标人的调度指令和现场的HSE管理要求,组织协调工作有序,保证生产正常运行;制定合理的服务质量目标和HSE承诺,并组织落实。
*3.2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到工作任务通知后,在30分钟内确认并回应,车辆在1小时之内出车,车辆及时到位率达98%以上,按计划送达。
*3.2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服从招标人及作业区域属地单位HSE管理要求,执行招标人HSE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招标人安排的应急抢险工作,投标人不得拒绝。
*3.2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五日内,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车辆及驾驶人员购置保险,险种必须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元)、安全生产责任险、驾驶人员工伤保险、车辆运输保险。如发生车辆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及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8、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充分了解本项目车辆服务的区域范围,应能自行解决服务工作中的外协问题,一旦中标,运输服务的外协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外协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外协原因影响生产,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就造成的生产损失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3.29、投标人须按照后附《承包商企业安全环保诚信承诺书》进行安全环保诚信承诺,如未书面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3.3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川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准入资格,列入公司承包商黑名单,限制交易。
*3.31、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2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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