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油品公路运输1标包3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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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暂估价款370万元,对辽河油区提供原油、捞油等油品公路运输服务。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及时性:跨生产区域调度,在24小时内到位,作业区内调度,在调度要求的
内到位。
2.2招标范围:
标包3:2023年油品公路运输1标包3,暂估价370万(不含税),对兴隆台等区域提供油品公路运输服务,车型提供满足要求的罐式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一种或两种,总数不少于12台。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招标适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如果出现同一投标人多个标段排名第一的情况,由招标人确定其所中标段,其他标段按排名从前到后依次确定中标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
2.4实施地点:辽河油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技术标准
2.5.1.1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5.1.2运输油田生产的原油,应按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做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货物安全,避免丢失和环境污染;
2.5.1.3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按国家规定对常压罐体定期年检。办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道路危货承运人责任险,车辆及驾驶员的各种证照齐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要求;
2.5.1.4保持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和渗漏,听从调度安排随叫随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使用单位要求。
2.5.2项目配备设备
具体见标包车型。要求所有车辆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及车载视频监控装置,车辆使用单位能够通过联网联控系统平台对相关车辆装卸油口和驾驶人员实时动态监控管理,拉运过程中GPS信号不允许中断,如需维护需提前通知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应急处置器材。(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保险单扫描件、定期罐检证明、道路运输证、视频监控证明扫描件,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照片且车牌清晰)
2.5.3服务要求
2.5.3.1保证运输车辆及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运输要求;
2.5.3.2.严格听从盘锦车辆服务分公司调派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生产任务,满足用户单位任务质量要求,方可给予工作量认证;
2.5.3.3.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临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车辆报废等其它原因更换车辆,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2.5.3.4.运输车辆应证件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油罐车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的吨位相符,不允许超载;车辆拉运液体,必须以罐体喷涂字样一致,如有争议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3.5.运输前应完成车辆检修工作,确保其运转良好,保证服从使用单位合理的调配和指挥;
2.5.3.6.车载GPS终端设备和视频监控不允擅自分离、拆卸,保证GPS在车辆运行途中信号不中断;
2.5.3.7.中标人在油气生产区域装卸货物时,如违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5.3.8.严格按辽河油田公司相关要求办理审批、检验等相关手续;
2.5.3.9.由用户单位提供指定地点进行装卸,卸货
严格控制在规定
范围内,如有夜间装卸油等特殊情况,第一
与用户单位进行沟通.保证及时、安全将合同目标货物运达目的地,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2.5.3.10.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灾害、环境污染、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等;
2.5.3.11.风险识别、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风险、季节转换运行风险、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风险识别和评估,风险识别和评估要全面;
2.5.3.12.承担车辆的油料供给及因中标人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5.3.13.拉运类任务以始发地、施工类任务以施工地为确定依据。
2.5.4其他要求
2.5.4.1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油品丢失、改变属性等情况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2.5.4.2接受甲方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采纳合理意见,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供《辽河油田公司2022年—2023年油品公路运输项目(标包一)》项目集中资格招标中标通知书及有关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取得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类)及以上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提供满足标包要求的车型,所有车辆设备均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每部车辆需配置一名驾驶员;(提供机车辆台账、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照片且车牌清晰,提供人员台账、驾驶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体检以及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扫描件)。
3.6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及车载视频监控装置;(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7投标车辆需提供有效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道路危货承运人责任险(提供相应保险单)。
3.8定期罐检证明(提供罐检证明扫描件)。
3.9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10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3.11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注册后查看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13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月3
至2023年2月
23:59:59。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2月1
08:30:00(北京
,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注册后查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暂估价款370万元,对辽河油区提供原油、捞油等油品公路运输服务。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及时性:跨生产区域调度,在24小时内到位,作业区内调度,在调度要求的
2.2招标范围:
标包3:2023年油品公路运输1标包3,暂估价370万(不含税),对兴隆台等区域提供油品公路运输服务,车型提供满足要求的罐式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一种或两种,总数不少于12台。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招标适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如果出现同一投标人多个标段排名第一的情况,由招标人确定其所中标段,其他标段按排名从前到后依次确定中标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2.4实施地点:辽河油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技术标准
2.5.1.1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5.1.2运输油田生产的原油,应按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做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货物安全,避免丢失和环境污染;
2.5.1.3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按国家规定对常压罐体定期年检。办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道路危货承运人责任险,车辆及驾驶员的各种证照齐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要求;
2.5.1.4保持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和渗漏,听从调度安排随叫随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使用单位要求。
2.5.2项目配备设备
具体见标包车型。要求所有车辆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及车载视频监控装置,车辆使用单位能够通过联网联控系统平台对相关车辆装卸油口和驾驶人员实时动态监控管理,拉运过程中GPS信号不允许中断,如需维护需提前通知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应急处置器材。(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保险单扫描件、定期罐检证明、道路运输证、视频监控证明扫描件,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照片且车牌清晰)
2.5.3服务要求
2.5.3.1保证运输车辆及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运输要求;
2.5.3.2.严格听从盘锦车辆服务分公司调派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生产任务,满足用户单位任务质量要求,方可给予工作量认证;
2.5.3.3.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临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车辆报废等其它原因更换车辆,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2.5.3.4.运输车辆应证件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油罐车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的吨位相符,不允许超载;车辆拉运液体,必须以罐体喷涂字样一致,如有争议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3.5.运输前应完成车辆检修工作,确保其运转良好,保证服从使用单位合理的调配和指挥;
2.5.3.6.车载GPS终端设备和视频监控不允擅自分离、拆卸,保证GPS在车辆运行途中信号不中断;
2.5.3.7.中标人在油气生产区域装卸货物时,如违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5.3.8.严格按辽河油田公司相关要求办理审批、检验等相关手续;
2.5.3.9.由用户单位提供指定地点进行装卸,卸货
2.5.3.10.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灾害、环境污染、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等;
2.5.3.11.风险识别、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风险、季节转换运行风险、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风险识别和评估,风险识别和评估要全面;
2.5.3.12.承担车辆的油料供给及因中标人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5.3.13.拉运类任务以始发地、施工类任务以施工地为确定依据。
2.5.4其他要求
2.5.4.1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油品丢失、改变属性等情况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2.5.4.2接受甲方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采纳合理意见,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供《辽河油田公司2022年—2023年油品公路运输项目(标包一)》项目集中资格招标中标通知书及有关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取得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类)及以上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提供满足标包要求的车型,所有车辆设备均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每部车辆需配置一名驾驶员;(提供机车辆台账、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照片且车牌清晰,提供人员台账、驾驶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体检以及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扫描件)。
3.6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及车载视频监控装置;(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7投标车辆需提供有效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道路危货承运人责任险(提供相应保险单)。
3.8定期罐检证明(提供罐检证明扫描件)。
3.9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10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3.11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注册后查看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13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月3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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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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