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车站贵阳北站高架层候车座椅广告招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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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编号:CTZS-2023-020
*重要提示:
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贵阳北站座椅广告项目公开招商
1.2项目地点:贵阳北站高架层候车室
1.3项目规模:贵阳北站座椅广告项目公开招商,涉及座椅广告共计1376块,面积68㎡。以上规划业态数量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
贵阳北站座椅广告项目公开招商,涉及座椅广告共计1376块,面积68㎡。以上规划业态数量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
1包件:贵阳北站座椅广告项目公开招商,涉及座椅广告共计1376块,面积68㎡,经营期限3年,无年度递增率。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0万元。广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应有广告代理的经营范围。要求具备AAA级信用企业。
4.2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约定
5.1竞商人信息。
5.1.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5.1.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本次招商项目经营期限为3年,中商价格年度递增率为0%或收入提成比例0 %。媒体经营费用以中商价为准。
5.3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
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招商人将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5.4缴纳履约保证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
内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第1年经营期的3个月的媒体发布费。
5.5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
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正式合同签订手续完成前,若中商人有提前使用本项目约定项下广告媒体发布广告的需求,可由双方签订广告媒体使用权移交及广告发布费确认单,在中商人向招商人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及临时发布期广告发布费后,可提前发布广告,发布期从确认单约定起始日期至广告媒体经营协议正式签订为止,广告媒体发布费用按中商价格和招商文件要求据实结算。
5.6预付款。正式合同签订后,中商人须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如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预付款周期为:3个月媒体发布费。
5.7招商人与中商人办理媒体交接手续的
为2023年2月
。中商人不能以延迟交付媒体为由提出弃标、解除合同等。
5.8媒体运营时产生的电费支出,由中商人承担。经营期限内媒体及设备维护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9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成都局集团公司因发展需要,新增设或减少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5.10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9
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取得招商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3个月媒体发布费。
5.11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5.11.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5.11.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5.11.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5.11.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2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5.12.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12.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5.12.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5.12.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12.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5.12.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13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5.13.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3年内不得参与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5.13.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14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5.14.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5.14.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中商人;
5.15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5.15.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5.15.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15.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5.15.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5.16广告刊面及上刊要求
5.16.1广告发布样式、内容应做到全站统一,但对于贵阳北站范围较广,考虑客户不一定能够全站上刊,故贵阳北站按照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划分为4块区域,即每个区域约344张,为确保投放区域整齐美观,要求每个区域上刊的内容、色调必须保证统一。广告设置方案需报经集团公司客运部审批。上刊区域详见附图。
5.16.2皮靠背垫广告画面应不褪色,耐久度长,广告区域应水平方向居中、垂直方向居中或靠上1/3处设置(广告尺寸:长26cm×高19cm),广告内容应慎重择优选择,与候车环境和高铁形象相符,原则上应为不超过8个字的企业或产品名称和Logo,广告画面不加底色(严禁设置人物肖像类广告)。
5.16.3中标商家只能将既有轻度污染的座椅调剂至上刊区域开展广告投放业务,广告设置安装及刊面更换等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第一次上刊要求制作新的靠背(印有广告的)现场安装,替换下来的靠垫由中商商家自行保管,第二次上刊时则利用换下来的靠垫进行皮面更换上刊,完成后到现场安装。合同结束后原有的靠垫须归还车站。
5.17中商公示无异议后,因考虑上刊媒体报批及靠垫刊物制作均需要
,所以中商商家第一次上刊应于30天内完成,合同履行期从公示结束当日起第30天计算,若中商商家未能完成第一次上刊,竞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中商商家在30天以内提前完成上刊,则应根据完成上刊日期与竞商人签订使用权移交及广告发布费确认单。
5.18为避免盲投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中商后的可持续性经营,报名竞商的商家需持报名单据到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并由现场客运部门对前来查勘的商家无条件出具《现场查勘记录表》,该表需装订在竞商文件中。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10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重要提示:
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贵阳北站座椅广告项目公开招商
1.2项目地点:贵阳北站高架层候车室
1.3项目规模:贵阳北站座椅广告项目公开招商,涉及座椅广告共计1376块,面积68㎡。以上规划业态数量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
贵阳北站座椅广告项目公开招商,涉及座椅广告共计1376块,面积68㎡。以上规划业态数量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
1包件:贵阳北站座椅广告项目公开招商,涉及座椅广告共计1376块,面积68㎡,经营期限3年,无年度递增率。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0万元。广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应有广告代理的经营范围。要求具备AAA级信用企业。
4.2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约定
5.1竞商人信息。
5.1.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5.1.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本次招商项目经营期限为3年,中商价格年度递增率为0%或收入提成比例0 %。媒体经营费用以中商价为准。
5.3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
5.4缴纳履约保证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
5.5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
5.6预付款。正式合同签订后,中商人须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如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预付款周期为:3个月媒体发布费。
5.7招商人与中商人办理媒体交接手续的
5.8媒体运营时产生的电费支出,由中商人承担。经营期限内媒体及设备维护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9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成都局集团公司因发展需要,新增设或减少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5.10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9
5.11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5.11.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5.11.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5.11.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5.11.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2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5.12.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12.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5.12.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5.12.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12.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5.12.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13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5.13.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3年内不得参与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5.13.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14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5.14.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5.14.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中商人;
5.15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5.15.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5.15.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15.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5.15.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5.16广告刊面及上刊要求
5.16.1广告发布样式、内容应做到全站统一,但对于贵阳北站范围较广,考虑客户不一定能够全站上刊,故贵阳北站按照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划分为4块区域,即每个区域约344张,为确保投放区域整齐美观,要求每个区域上刊的内容、色调必须保证统一。广告设置方案需报经集团公司客运部审批。上刊区域详见附图。
5.16.2皮靠背垫广告画面应不褪色,耐久度长,广告区域应水平方向居中、垂直方向居中或靠上1/3处设置(广告尺寸:长26cm×高19cm),广告内容应慎重择优选择,与候车环境和高铁形象相符,原则上应为不超过8个字的企业或产品名称和Logo,广告画面不加底色(严禁设置人物肖像类广告)。
5.16.3中标商家只能将既有轻度污染的座椅调剂至上刊区域开展广告投放业务,广告设置安装及刊面更换等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第一次上刊要求制作新的靠背(印有广告的)现场安装,替换下来的靠垫由中商商家自行保管,第二次上刊时则利用换下来的靠垫进行皮面更换上刊,完成后到现场安装。合同结束后原有的靠垫须归还车站。
5.17中商公示无异议后,因考虑上刊媒体报批及靠垫刊物制作均需要
5.18为避免盲投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中商后的可持续性经营,报名竞商的商家需持报名单据到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并由现场客运部门对前来查勘的商家无条件出具《现场查勘记录表》,该表需装订在竞商文件中。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10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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