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16V26/32气体机用滑油过滤加热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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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16V26/32气体机用滑油过滤加热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16V26/32气体机用滑油过滤加热装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16V26/32气体机用滑油过滤加热装置采购,技术要求详见《16V26/32型气体发电机组用滑油过滤加热装置技术规范》;
2.2招标范围: 招标产品为16V26/32气体机用滑油过滤加热装置,数量25套。
2.3交货期:2023年4月15前交8件,9月1
再交8件,12月1
再交9件;
2.4交货地点:济南市经十西路11966号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2.5 产品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交付后36个月到期或现场累计运行12000小时,以先到
为准。维修或更换的部件或零件/总成的质保期为24个月,自维修或更换完成之日起算。质保期后,投标方进行长期售后服务, 及时满足招标人需求;
2.6 招标限价:317.5万元(含13%增值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之和),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贸易商投标的,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及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2 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②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分公司或任何其它单位的名义签订产品买卖合同;(提供承诺书)
3.3.3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16V26/32气体机用滑油过滤加热装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16V26/32气体机用滑油过滤加热装置采购,技术要求详见《16V26/32型气体发电机组用滑油过滤加热装置技术规范》;
2.2招标范围: 招标产品为16V26/32气体机用滑油过滤加热装置,数量25套。
2.3交货期:2023年4月15前交8件,9月1
2.4交货地点:济南市经十西路11966号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2.5 产品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交付后36个月到期或现场累计运行12000小时,以先到
2.6 招标限价:317.5万元(含13%增值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之和),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贸易商投标的,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及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2 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②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分公司或任何其它单位的名义签订产品买卖合同;(提供承诺书)
3.3.3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月 3
至2023年2月
17时00分前(北京
)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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