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汉盛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孟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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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汉盛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孟庄新型农村社区10kV工程(居配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汉盛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孟庄新型农村社区10kV工程 已由徐州市铜山区行政审批局以 徐铜行审投建【2019】10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汉盛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汉盛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孟庄新型农村社区10kV工程(居配部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G104国道南侧、看溪河东侧。
2.1.2建设规模:孟庄新型农村社区红线内居配工程,建筑面积约26.2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5
历天(工期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
起算至项目送电、移交完成为止);
2.1.5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徐州汉盛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孟庄新型农村社区10kV工程(居配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闭所(不含电缆进线)至配电室:包含开闭所高压中置柜、配电室高压环网柜、低压柜、变压器、连接母线、及其直流屏、所用配电屏、DTU、站所智能辅助控制系统以上设备及其安装调试。
(2)配电室至居民配电表箱(含电表箱及电表等):包含配电室出线低压电缆、表箱进线电缆、低压电缆分支箱(含商业低压电缆分支箱、转接箱、插接箱、400A竖向母线、居民表箱及数据采集终端以上设备及其安装调试。
(3)小区充电桩:包含低压进线电缆,低压电缆分支箱,计量表箱。以上设备及其安装调试。
(4)通讯集抄及自动化设备及安装调试。
(5)电缆部分:电缆与相应出线柜、电源侧配电柜箱等设备的连接工作(含电缆终端制作);
(6)涉及供配电穿墙、开洞防水修补等工作;
(7)供配电工程电缆、配(分)电箱柜等所有设备采购安装及送电验收等工作;
(8)供配电工程供电方案报批、组织验收等工作;
(9)小区供配电系统的防火封堵工作;
(10)小区居配整体电力工程配套要求包括不限于下列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等配送电工程;
(11)本合同包含的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12)以上设备及其安装调试满足江苏省居配建设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
(含)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或新建居住区供配电类似工程的工程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
以竣工验收
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3.2自 2022年10月
以来(近三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 2023年 1 月 30 日至 2023年 2 月 10 日 10 时30 分;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为:2023年 2 月 10 日 10 时3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汉盛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孟庄新型农村社区10kV工程 已由徐州市铜山区行政审批局以 徐铜行审投建【2019】10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汉盛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汉盛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孟庄新型农村社区10kV工程(居配部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G104国道南侧、看溪河东侧。
2.1.2建设规模:孟庄新型农村社区红线内居配工程,建筑面积约26.2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5
2.1.5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徐州汉盛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孟庄新型农村社区10kV工程(居配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闭所(不含电缆进线)至配电室:包含开闭所高压中置柜、配电室高压环网柜、低压柜、变压器、连接母线、及其直流屏、所用配电屏、DTU、站所智能辅助控制系统以上设备及其安装调试。
(2)配电室至居民配电表箱(含电表箱及电表等):包含配电室出线低压电缆、表箱进线电缆、低压电缆分支箱(含商业低压电缆分支箱、转接箱、插接箱、400A竖向母线、居民表箱及数据采集终端以上设备及其安装调试。
(3)小区充电桩:包含低压进线电缆,低压电缆分支箱,计量表箱。以上设备及其安装调试。
(4)通讯集抄及自动化设备及安装调试。
(5)电缆部分:电缆与相应出线柜、电源侧配电柜箱等设备的连接工作(含电缆终端制作);
(6)涉及供配电穿墙、开洞防水修补等工作;
(7)供配电工程电缆、配(分)电箱柜等所有设备采购安装及送电验收等工作;
(8)供配电工程供电方案报批、组织验收等工作;
(9)小区供配电系统的防火封堵工作;
(10)小区居配整体电力工程配套要求包括不限于下列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等配送电工程;
(11)本合同包含的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12)以上设备及其安装调试满足江苏省居配建设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
3.3.2自 2022年10月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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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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