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268省道(新沂河-烈士陵园、S324-京杭大运河)等五条道路两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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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268省道(新沂河-烈士陵园、S324-京杭大运河)等五条道路两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豫区268省道(新沂河-烈士陵园、S324-京杭大运河)等五条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已由宿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宿豫发改投资1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宿豫区交通运输局以宿豫区部分交通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68省道(新沂河-烈士陵园、S324-京杭大运河)、346省道(新扬高速-关庙)、京杭大道东延、新大线北延、晓仰线(老宿沭路-丰庄桥)。主要在5条道路两侧开展绿化工程,全长约57.9K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拟分 1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如下:268省道(新沂河-烈士陵园、S324-京杭大运河)、346省道(新扬高速-关庙)、京杭大道东延、新大线北延、晓仰线(老宿沭路-丰庄桥)。主要在5条道路两侧开展绿化工程,全长约57.9KM。
2.3工期
工期:6
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
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
为准),在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在建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期间的工程。
如职称证书的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学历证书,以评审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
超过合同工期 1/2 (含 1/2 )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5) 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 3 个月(2022年9月至11月或2022年10月至12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若投入人员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返聘合同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 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3.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
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7为简化招标程序,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在项目中标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再行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后实施。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即开标
为2023年02月1
9时30分。
2023年01月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豫区268省道(新沂河-烈士陵园、S324-京杭大运河)等五条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已由宿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宿豫发改投资1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宿豫区交通运输局以宿豫区部分交通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68省道(新沂河-烈士陵园、S324-京杭大运河)、346省道(新扬高速-关庙)、京杭大道东延、新大线北延、晓仰线(老宿沭路-丰庄桥)。主要在5条道路两侧开展绿化工程,全长约57.9K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拟分 1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如下:268省道(新沂河-烈士陵园、S324-京杭大运河)、346省道(新扬高速-关庙)、京杭大道东延、新大线北延、晓仰线(老宿沭路-丰庄桥)。主要在5条道路两侧开展绿化工程,全长约57.9KM。
2.3工期
工期: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
(4)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在建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期间的工程。
如职称证书的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学历证书,以评审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
(5) 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 3 个月(2022年9月至11月或2022年10月至12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若投入人员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返聘合同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 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3.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
3.7为简化招标程序,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在项目中标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再行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后实施。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23年01月3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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