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二期(第二阶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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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二期(第二阶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中铁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工程二期(第二阶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中铁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二期(第二阶段)施工。
2.2、项目概况:中国中铁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位于郑州市南三环以南、经开第二十五大街以东、经开第二十八大街以西区域。本次招标内容为2#倒班宿舍(建筑面积10463.9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099.6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364.35平方米,地上8层,地下1层)、厂区道路及相关配套等。
2.3、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2.4、交易登记编号:23-GC-0065 。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36
历天。
2.7、建设地点:郑州市南三环以南、经开第二十五大街以东、经开第二十八大街以西。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2年1月以来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
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合同额≥28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以合同签订
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能够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在该工程上的任职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税收和社保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及社保证明。
3.7、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
以来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查询
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之前);
(3)2020年1月
以来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有行贿犯罪记录。(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之前)。
3.9、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
至2023年1月3
,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中铁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工程二期(第二阶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中铁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二期(第二阶段)施工。
2.2、项目概况:中国中铁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位于郑州市南三环以南、经开第二十五大街以东、经开第二十八大街以西区域。本次招标内容为2#倒班宿舍(建筑面积10463.9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099.6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364.35平方米,地上8层,地下1层)、厂区道路及相关配套等。
2.3、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2.4、交易登记编号:23-GC-0065 。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36
2.7、建设地点:郑州市南三环以南、经开第二十五大街以东、经开第二十八大街以西。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2年1月以来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
3.5、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税收和社保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及社保证明。
3.7、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查询
(3)2020年1月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3.9、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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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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