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省管产业单位2023年物资框架流标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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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省管产业单位2023年物资框架流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智网科技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分、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智网科技有限公司,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框架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招标项目的供货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框架执行期:自合同生效起至2023年12月3
。
(2)交货地点:项目单位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3)货物清单单独成册,货物清单中预估数量仅供参考,中标单位实际供货以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省管产业单位的实际需求为准。
(4)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货物清单中各型号的预估数量仅用于报价及计算价格分,各型号具体使用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5)本次招标按片区(优先供货片区)的方式进行采购:标包及片区划分情况(含付款周期)详见下表;片区内项目单位优先选择本片区中标单位进行供货;一个片区存在多个分包的,项目单位有权自主选择片区内中标供应商进行供货;当某片区对应的中标供应商均无法供货或均被终止(暂停)供货资格时,招标人可确定同标段下其他片区中标供应商替补供货。
(6)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要求与货物清单的“实际需求物料描述”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货物清单的“实际需求物料描述”要求为准,投标人中标后应当按招标文件货物清单的“实际需求物料描述”要求供货。
(7)供货要求:
(8)本次招标项目实施价格联动的分标具体范围为钢绞线及钢芯铝绞线分标。价格联动公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3.4条”。
(9)框架协议执行期内,因企业合并、分立、新设、关停、股权变化等原因,招标人有权调整变更项目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所投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须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6)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7)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及重庆智网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细则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不得投标。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模板格式,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关于无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将被否决,未按规定模板格式提供承诺函导致承诺事项不完整或承诺事项不明确的也将被否决。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本章附件一“专用资格条件要求”。针对本章3.1.(1)-3.1(6)规定事项,如专用资格要求另有规定的,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3.3除招标公告对相应标包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
10:00时起至2023年1月30 日
17:00时止,下载招标文件。
本次框架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招标项目的供货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框架执行期:自合同生效起至2023年12月3
(2)交货地点:项目单位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3)货物清单单独成册,货物清单中预估数量仅供参考,中标单位实际供货以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省管产业单位的实际需求为准。
(4)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货物清单中各型号的预估数量仅用于报价及计算价格分,各型号具体使用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5)本次招标按片区(优先供货片区)的方式进行采购:标包及片区划分情况(含付款周期)详见下表;片区内项目单位优先选择本片区中标单位进行供货;一个片区存在多个分包的,项目单位有权自主选择片区内中标供应商进行供货;当某片区对应的中标供应商均无法供货或均被终止(暂停)供货资格时,招标人可确定同标段下其他片区中标供应商替补供货。
(6)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要求与货物清单的“实际需求物料描述”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货物清单的“实际需求物料描述”要求为准,投标人中标后应当按招标文件货物清单的“实际需求物料描述”要求供货。
(7)供货要求: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交货期要求 | 备注 |
1 | CQJZD-KJ-202303-1 | 35kV-220kV绝缘子(公用) | 收到项目单位《物资采购订单》1 |
玻璃绝缘子可外协外购 |
2 | CQJZD-KJ-202303-2 | 钢绞线及钢芯铝绞线 | 收到项目单位《物资采购订单》2 |
钢绞线、铝包钢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可外协外购 |
(9)框架协议执行期内,因企业合并、分立、新设、关停、股权变化等原因,招标人有权调整变更项目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所投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须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6)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7)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及重庆智网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细则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不得投标。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模板格式,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关于无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将被否决,未按规定模板格式提供承诺函导致承诺事项不完整或承诺事项不明确的也将被否决。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本章附件一“专用资格条件要求”。针对本章3.1.(1)-3.1(6)规定事项,如专用资格要求另有规定的,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3.3除招标公告对相应标包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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