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璟元居供配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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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璟元居供配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元居供配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即招标人)海安欣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星湖路1号;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在海安市星湖路1号新建?元居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项目内容:总建筑面积约233404.34平方米,分两期开发,第一期建筑面积约120000平方米,第二期建筑面积113404.3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2100万元
2.1.4工期:总工期要求:14
历天。深化设计及审图
:签订合同后6
历天,施工工期:8
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含外线接入部分)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1、红线内、外所有电力配套设计;
2、红线内/公变,即从开闭所中置柜至居配电表箱:红线内电缆的供应、安装、接线、调试等;配电房内设备供货、安装、电缆的敷设、接线、验收、送电等全部内容等;配电房智能化系统(含外线接入部分);
3、红线内排管/顶管、电缆井施工,即红线内排管/顶管供应及安装、电缆井施工:挖回填土、管道、电缆井(含井盖)的施工及分支箱及表箱基础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②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 2021 年 01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2 年 01月 0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2 年 10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投标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236号文执行。d.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e. 投标人承诺书。F.农民工支付承诺书。
(8)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 2023年02月1
09时0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元居供配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即招标人)海安欣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星湖路1号;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在海安市星湖路1号新建?元居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项目内容:总建筑面积约233404.34平方米,分两期开发,第一期建筑面积约120000平方米,第二期建筑面积113404.3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2100万元
2.1.4工期:总工期要求:14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含外线接入部分)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1、红线内、外所有电力配套设计;
2、红线内/公变,即从开闭所中置柜至居配电表箱:红线内电缆的供应、安装、接线、调试等;配电房内设备供货、安装、电缆的敷设、接线、验收、送电等全部内容等;配电房智能化系统(含外线接入部分);
3、红线内排管/顶管、电缆井施工,即红线内排管/顶管供应及安装、电缆井施工:挖回填土、管道、电缆井(含井盖)的施工及分支箱及表箱基础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②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 2021 年 01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2 年 01月 0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投标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236号文执行。d.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e. 投标人承诺书。F.农民工支付承诺书。
(8)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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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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