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学生四食堂)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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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学生四食堂)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湘发改社会〔2022〕438号文(项目代码:2201-430000-04-01-242227),项目业主为湖南工业大学,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7558.05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3层学生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为3560.1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统筹生均经常性拨款以及学费等专户非税收入安排、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学生四食堂)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建设地点:湖南工业大学新校区内;
1.2.3项目基本情况
总建筑面积7558.05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3层学生综合服务中心,以及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配套设施。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本项目采用装配式,装配率50%。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总工期165天,其中设计工期15天,施工工期150天R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二次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本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安排专人负责配合办理本项目报建手续;完成项目报建图、施工图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土方方格网设计、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装配式设计、消防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强弱电设计、给排水设计、通风与暖通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光伏发电、绿色建筑(一星)、智能化工程设计、电梯工程设计、室外管网、道路、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围墙、海绵城市设计、园林绿化设计、亮化设计、高低压配电设计、电力接入设计、自来水接入设计、燃气接入设计、节能设计、BIM设计及其它相关二次深化设计等本项目所有专业设计)。所有设计图纸深度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采购:本项目设计图纸(经使用单位和发包人确认的)、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并负责安装、调试、质保等。
第三部分:施工:1、包括但不限于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学生四食堂)用地范围内项目建设需要清理的硬质物质(硬化水泥和混凝土的破除、土石方等)及植被的清理外运工程。2、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经使用单位、代建单位共同确认的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及招标挂网附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遗、标前答疑会议纪要、招标期间发放的全部相关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合同文件要求完成的一切工作。
1.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按照建设部80号令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执行。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等证书中的一个(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R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R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月1
起注册后查看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即:投标截止
,下同)及开标
为2023年2月1
9时00分。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学生四食堂)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湘发改社会〔2022〕438号文(项目代码:2201-430000-04-01-242227),项目业主为湖南工业大学,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7558.05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3层学生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为3560.1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统筹生均经常性拨款以及学费等专户非税收入安排、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学生四食堂)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建设地点:湖南工业大学新校区内;
1.2.3项目基本情况
总建筑面积7558.05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3层学生综合服务中心,以及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配套设施。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本项目采用装配式,装配率50%。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总工期165天,其中设计工期15天,施工工期150天R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二次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本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安排专人负责配合办理本项目报建手续;完成项目报建图、施工图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土方方格网设计、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装配式设计、消防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强弱电设计、给排水设计、通风与暖通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光伏发电、绿色建筑(一星)、智能化工程设计、电梯工程设计、室外管网、道路、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围墙、海绵城市设计、园林绿化设计、亮化设计、高低压配电设计、电力接入设计、自来水接入设计、燃气接入设计、节能设计、BIM设计及其它相关二次深化设计等本项目所有专业设计)。所有设计图纸深度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采购:本项目设计图纸(经使用单位和发包人确认的)、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并负责安装、调试、质保等。
第三部分:施工:1、包括但不限于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学生四食堂)用地范围内项目建设需要清理的硬质物质(硬化水泥和混凝土的破除、土石方等)及植被的清理外运工程。2、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经使用单位、代建单位共同确认的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及招标挂网附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遗、标前答疑会议纪要、招标期间发放的全部相关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合同文件要求完成的一切工作。
1.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按照建设部80号令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执行。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等证书中的一个(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R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R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月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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