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温州东屿电厂二期II标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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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接受委托为中交二公局温州东屿电厂二期II标项目使用的商品混凝土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启动公开招标工作,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东屿电厂地块(温州市核心片区吴桥单元A-34a地块),北临东屿电厂有机更新一期工程,以西为葡萄棚路,南面为A-35地块,临近化龙桥路,以东为飞霞南路,场地现状为东屿电厂用地。
总建筑面积:13173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71033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为606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安装及景观园林绿化等。
建筑包含塘河之星1#-4#楼,1#、2#地景建筑,10#厂房和传送带,其中塘河之星部分地上8层,地下2层,主要功能以商业、旅馆、办公为主,一层设置配电房、消防控制室,二层设置运营商机房、网络机房、5G机房,其余单体地上一层,建筑高度35.94米。
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发电机组、人防、消防、智能化预埋、幕墙、基坑围护等所有工程。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交货地点、交货周期等(详见附件)。
2.3 招标编号:EGJDMGS2023-01-00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投标人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 )。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距离项目在10公里以内,可供应项目所需标号商品混凝土,具有与产能配套的输送能力及后续服务;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验检测设施。商品混凝土质量等要求必须满足甲方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企业应具备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同类产品2020年-2022年(合同签定日期)大型市政等同类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2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10其他要求:必须为生产制造厂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
11时至2023年2月0
11时,(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
为:网上投标
为:2023年02月0
11时至2023年2月1
11时;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接受委托为中交二公局温州东屿电厂二期II标项目使用的商品混凝土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启动公开招标工作,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东屿电厂地块(温州市核心片区吴桥单元A-34a地块),北临东屿电厂有机更新一期工程,以西为葡萄棚路,南面为A-35地块,临近化龙桥路,以东为飞霞南路,场地现状为东屿电厂用地。
总建筑面积:13173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71033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为606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安装及景观园林绿化等。
建筑包含塘河之星1#-4#楼,1#、2#地景建筑,10#厂房和传送带,其中塘河之星部分地上8层,地下2层,主要功能以商业、旅馆、办公为主,一层设置配电房、消防控制室,二层设置运营商机房、网络机房、5G机房,其余单体地上一层,建筑高度35.94米。
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发电机组、人防、消防、智能化预埋、幕墙、基坑围护等所有工程。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交货地点、交货周期等(详见附件)。
2.3 招标编号:EGJDMGS2023-01-00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投标人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 )。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距离项目在10公里以内,可供应项目所需标号商品混凝土,具有与产能配套的输送能力及后续服务;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验检测设施。商品混凝土质量等要求必须满足甲方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企业应具备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同类产品2020年-2022年(合同签定日期)大型市政等同类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2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10其他要求:必须为生产制造厂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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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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