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罐、污染罐运输服务1(上市)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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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罐、污染罐运输服务1(上市)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项目名称:2023年水罐、污染罐运输服务1(上市)。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暂估60万元,对辽河部分油区提供水罐车、污染罐车运输服务,车型需提供满足要求的水罐车,总数不少于2台。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及时性:跨生产区域调度,在24小时内到位,作业区内调度,在调度要求的
内到位。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
2.4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是否踏勘现场: 否 。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6.1技术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 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办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持性能良好,车辆及驾驶员的各种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要求;
3.严格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废物处置污染控制要求》(SY/T 7298-2016)及相关标准。
2.6.2项目配备设备
提供10方及以上水罐车辆,所有车辆均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保险单扫描件,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照片且车牌清晰);
2.6.3服务要求
1.保证运输车辆及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要求;
2.严格听从辽河油田公司车辆服务中心调派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生产任务,满足用户单位任务质量要求,方可给予工作量认证;
3.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及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4.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环境污染、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等;
5.风险识别、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风险、季节转换运行风险、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风险识别和评估,风险识别和评估要全面;
6.承担车辆的油料供给及因中标人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载货数量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为限,不允许超载;
8.运力充足,满足甲方运输要求
9.收集设备充足,按照建设方收集方式的要求提高收集服务质量,满足建设单位接收要求。
10.保证服务车辆处于完好状态,证照齐全,提供足够的设备及人员,保障运输过程的收集、装卸、清理、拉运工作的实施,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QHSE相关规定。
11.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确保各项施工正常进行。在服务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对服务现场、路况进行分析,加强监控,并把动态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负责人,以便及时监督。
12.服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工作量的核定及其它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供《辽河油田公司2022-2023年水罐、污染罐运输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中标通知书及有关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不涉及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有三年及以上从事同类运输经营的经验;(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合同、发票扫描件, 同时结算发票需提供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的查询结果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提供满足要求的水罐,总数不少于2台,所有车辆均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每部车辆需配置一名驾驶员。(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照片且车牌清晰,人员台账、驾驶证、体检以及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扫描件)
3.6投标车辆需提供有效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提供相应保险单扫描件)
3.7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8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3.9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11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月1
至2023年1月2
23:59:59,注册后查看报名。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项目名称:2023年水罐、污染罐运输服务1(上市)。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暂估60万元,对辽河部分油区提供水罐车、污染罐车运输服务,车型需提供满足要求的水罐车,总数不少于2台。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及时性:跨生产区域调度,在24小时内到位,作业区内调度,在调度要求的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2.4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是否踏勘现场: 否 。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6.1技术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 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办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持性能良好,车辆及驾驶员的各种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要求;
3.严格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废物处置污染控制要求》(SY/T 7298-2016)及相关标准。
2.6.2项目配备设备
提供10方及以上水罐车辆,所有车辆均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保险单扫描件,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照片且车牌清晰);
2.6.3服务要求
1.保证运输车辆及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要求;
2.严格听从辽河油田公司车辆服务中心调派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生产任务,满足用户单位任务质量要求,方可给予工作量认证;
3.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及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4.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环境污染、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等;
5.风险识别、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风险、季节转换运行风险、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风险识别和评估,风险识别和评估要全面;
6.承担车辆的油料供给及因中标人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载货数量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为限,不允许超载;
8.运力充足,满足甲方运输要求
9.收集设备充足,按照建设方收集方式的要求提高收集服务质量,满足建设单位接收要求。
10.保证服务车辆处于完好状态,证照齐全,提供足够的设备及人员,保障运输过程的收集、装卸、清理、拉运工作的实施,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QHSE相关规定。
11.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确保各项施工正常进行。在服务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对服务现场、路况进行分析,加强监控,并把动态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负责人,以便及时监督。
12.服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工作量的核定及其它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供《辽河油田公司2022-2023年水罐、污染罐运输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中标通知书及有关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不涉及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有三年及以上从事同类运输经营的经验;(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合同、发票扫描件, 同时结算发票需提供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的查询结果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提供满足要求的水罐,总数不少于2台,所有车辆均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每部车辆需配置一名驾驶员。(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照片且车牌清晰,人员台账、驾驶证、体检以及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扫描件)
3.6投标车辆需提供有效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提供相应保险单扫描件)
3.7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8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3.9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11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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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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