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2局太原西山供水隧道工程施工一标项目、12局柳林县委党校、图书馆、档案馆建设工程、19局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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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太原西山供水隧道工程施工一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西山供水隧道工程施工一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水泥、型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柳林县委党校、图书馆、档案馆建设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柳林县委党校、图书馆、档案馆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中共柳林县委党校,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第1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太原西山供水隧道工程施工一标项目
太原市西山地表水厂供水水源为引黄南干线原水,来自山西省万家寨引黄扫石站;同时为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将汾河二库上游河道水引入西山地区,向区域内河道直供生态用水。以上两种原水采用隧道内设输水管线输水,隧道内设三趟输水管线及检修车道。本项目隧道工程包括输水隧道全长13248m,断面采用三心圆断面形式,宽度为9.3m,高度为7.65m。检修运输通道净宽4.0m,净高4.5m;附属设施3处(古交端入口、太原端出口及1#斜井变电所风机房)及斜井2座(总长度1939.4m)。本标段计划工期共126
历天。
2.1.2柳林县委党校、图书馆、档案馆建设工程
项目总用地面积28000㎡,总建筑面积38039.5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785.05㎡【包括县委党校建筑面积16587.09㎡(含报告厅面积2688㎡,宿舍楼面积7319.05㎡,行政教学楼面积6580.04㎡),图书馆建筑面积6019.72㎡,档案馆建筑面积5178.24㎡】,地下建筑面积10254.49㎡【包括地下车库面积8639.05㎡(含人防面积555.7㎡),地下设备用房面积1615.44㎡】。建设内容包括党校、图书馆、档案馆、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及配套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电气、供热、供气、室外消防、雨水收集工程、围墙、大门、土方工程等基础设施。
2.1.3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
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境内,工期36个月。本标段路线走向为主线西起海滨大道以西东海路/跃进路立交匝道鼻端,向东以高架桥形式跨越海滨大道、跃进路及北港西路后降为路基形式,终点接港区内海铁大道、北港路。设主线特大桥1座为天津港段特大桥,部分互通式立交1座为东海路/跃进路立交。主线(YK21+345.699~YK23+841.600),路线全长2495.901m;辅道左幅(FZK0+014.250~FZK1+142.740),路线全长1128.490m;辅道右幅(FYK0+873.948~FYK2+000.544),路线全长1126.596m;辅道A线(FAK0+042.573~FAK0+490.341),路线全长447.768m。采用城市快速路双向八车道标准建设,东海路/跃进路立交匝道采用公路匝道标准。本标段为快速路段,含快速路段主线、东海路/跃进路立交匝道(不含立交主线)、道路排水、辅道、辅道照明及辅道交通管理设施等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钢绞线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应具备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的近二年(2021年1月
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1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型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为:2023年2月1
17时0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23年2月1
8时30分。
1.1太原西山供水隧道工程施工一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西山供水隧道工程施工一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水泥、型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柳林县委党校、图书馆、档案馆建设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柳林县委党校、图书馆、档案馆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中共柳林县委党校,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第1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太原西山供水隧道工程施工一标项目
太原市西山地表水厂供水水源为引黄南干线原水,来自山西省万家寨引黄扫石站;同时为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将汾河二库上游河道水引入西山地区,向区域内河道直供生态用水。以上两种原水采用隧道内设输水管线输水,隧道内设三趟输水管线及检修车道。本项目隧道工程包括输水隧道全长13248m,断面采用三心圆断面形式,宽度为9.3m,高度为7.65m。检修运输通道净宽4.0m,净高4.5m;附属设施3处(古交端入口、太原端出口及1#斜井变电所风机房)及斜井2座(总长度1939.4m)。本标段计划工期共126
2.1.2柳林县委党校、图书馆、档案馆建设工程
项目总用地面积28000㎡,总建筑面积38039.5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785.05㎡【包括县委党校建筑面积16587.09㎡(含报告厅面积2688㎡,宿舍楼面积7319.05㎡,行政教学楼面积6580.04㎡),图书馆建筑面积6019.72㎡,档案馆建筑面积5178.24㎡】,地下建筑面积10254.49㎡【包括地下车库面积8639.05㎡(含人防面积555.7㎡),地下设备用房面积1615.44㎡】。建设内容包括党校、图书馆、档案馆、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及配套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电气、供热、供气、室外消防、雨水收集工程、围墙、大门、土方工程等基础设施。
2.1.3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
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境内,工期36个月。本标段路线走向为主线西起海滨大道以西东海路/跃进路立交匝道鼻端,向东以高架桥形式跨越海滨大道、跃进路及北港西路后降为路基形式,终点接港区内海铁大道、北港路。设主线特大桥1座为天津港段特大桥,部分互通式立交1座为东海路/跃进路立交。主线(YK21+345.699~YK23+841.600),路线全长2495.901m;辅道左幅(FZK0+014.250~FZK1+142.740),路线全长1128.490m;辅道右幅(FYK0+873.948~FYK2+000.544),路线全长1126.596m;辅道A线(FAK0+042.573~FAK0+490.341),路线全长447.768m。采用城市快速路双向八车道标准建设,东海路/跃进路立交匝道采用公路匝道标准。本标段为快速路段,含快速路段主线、东海路/跃进路立交匝道(不含立交主线)、道路排水、辅道、辅道照明及辅道交通管理设施等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钢绞线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应具备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的近二年(2021年1月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型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二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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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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