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某部9户空余公寓房整修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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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长春某部9户空余公寓房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某部,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长春某部9户空余公寓房整修工程。
2.2招标范围:空余公寓房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长春某部。
2.4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工。
2.5招标控制价:533656.00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
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
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
3.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3.8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及行业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10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应主动告知,否则事后一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已经中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1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其他要求: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
至2023年1月2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30时至11:00时,
13:00时至16:00时(北京
,下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
:2023年2月
9时30分整(北京
)。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长春某部9户空余公寓房整修工程。
2.2招标范围:空余公寓房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长春某部。
2.4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工。
2.5招标控制价:533656.00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
3.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3.8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及行业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10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应主动告知,否则事后一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已经中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1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其他要求: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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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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