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院区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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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院区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JL-2022-10(项目采购编号:项目采购X-3199号)
2.项目名称:双院区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2次招标)
3.预算金额:90万元。
4.采购需求:为吉林省肿瘤医院双院区提供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5.服务地点:吉林省肿瘤医院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8.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废物清运处置资质和能力,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应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应内容)。
(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3年出具),并具有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125号文件)。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1月1
08时30分起至2023年01月2
16时00分(北京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JL-2022-10(项目采购编号:项目采购X-3199号)
2.项目名称:双院区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2次招标)
3.预算金额:90万元。
4.采购需求:为吉林省肿瘤医院双院区提供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5.服务地点:吉林省肿瘤医院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8.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废物清运处置资质和能力,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应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应内容)。
(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3年出具),并具有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125号文件)。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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