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亚市教育用地布局专项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1-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三亚市教育用地布局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8
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承诺函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不能提供的提供纳税机构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5 企业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注册成立
不足三年的,从注册
起算);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可提供信用承诺函,也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3.8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8和附件12)3.9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3.10资质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注意:本项目符合《三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三财〔2021〕754号中“九、试行“信用+承诺”制准入管理”规定:(一)自2021年9月
起,市直各预算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项目采购文件时需执行:预算金额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二)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资格承诺函将在“信用中国(三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01月1
至 2023年01月2
,每天
9:00至12:00,
14:30至18:00。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23年0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
)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三亚市教育用地布局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8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承诺函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不能提供的提供纳税机构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5 企业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注册成立
三、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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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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